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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免责协议书.doc

上传人:ttteee8 2020/3/4 文件大小:74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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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人免责协议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担保人免责协议书甲方:乙方:股东于年月日在中信银行成都分行《担保合同》上签字,该《担保合同》是为了保证 公司能切实履行还款义务,但若出现 公司确实不能履行还款义务,需承担担保责任,股东的责任按本协议的约定执行,内容如下:一、 股东虽然在《担保合同》上签字,但实际不承担担保责任,无需用自有财产做出任何赔偿或补偿。二、 若出现需要股东承担担保责任的任何情形,概由甲方承担,股东 不承担任何责任。甲方: 乙方: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承诺函致:本人XXX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XX市分行签订的抵押贷款合同,因贷款必须涉及到公司法人XXX与爱人XXX文件签署问题,本人承诺,公司法人XXX与爱人XXX如因签署本贷款合同所引起的所有债权债务、法律责任均与公司法人XXX及爱人XXX无关,均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与风险。本承诺函有效期限:1、本贷款合同到期自然终结。2、公司法人变更,由新法人承担责任,原法人责任转移到新法人,本承诺终结。特此承诺!承诺人签章:身份证号码:日期:保证人保证责任的免除情形保证人一口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就意味着其有代债务人履行主合同义务的可能,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应按照约加履行债务或者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按我国担保法的有关规定在以下条件下保证人可以免责:因合同的意思表示有瑕疵而免责1、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责任,实践中应把握:一是必须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主观上要有故意,如果仅仅是债务人一方有故意骗取保证人提供保证,或者保证人碍于主合同一方当事人的情面,或者保证人受…方当事人的行政命令而提供保证的,均不能免除责任。二是必须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已经实施了恶意串通的行为,足以使保证人受骗上当。如果是双方当事人各怀不同的目的,未经串通,由于保证人的过失而提供保证的,仍应承担责任。三是由于主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恶意串通欺骗保证人签订了保证合同的事实,且保证人无过错。2、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保证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保证的,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实践中应注意:一是欺诈、胁迫的主体只能是主合同的债权人,而不包括主合同的债务人,因为保证合同是主合同的债权人与保证人之间签订的,主合同的债务人不是保证合同的当事人。如保证人因受主合同债务人的欺诈、胁迫而与债权人签订了保证合同,不能免除责任,否则会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二是保证人签订保证合同完全是违背真实意志的,也就是说保证人对主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基础和内容完全不知或有重大误解的情况下提供的保证。但不包括半明半暗,“盛情”难却的情况。三是因第三人的行政命令,甚至威胁而迫使保证人提供保证的,不能免除责任。那末债权人的上级所实施的指令行为迫使保证人提供担保的,能否免除保证人的责任。笔者认为根据担保法第30条第2项之规泄,债权人的上级主管部门所采取的欺诈、胁迫行为可视为是债权人的行为,保证人可以免责,因为他们的利益是一致的,造成的后果也是相同的。因主合同内容变更而免责担保法第24条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协议变更主合同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未经保证人书而同意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保证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这里法条明确规建:一是尊重保证人的意思自治。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的主合同提供保证是基丁•对双方的信任和主合同原有内容的确认。双方当事人对原合同进行变更,实质上是一项新的缔约行为,未经保证人同意当然不承担责任。二是强调形式要件。保证人对主合同当事人变更合同内容的行为是否认可必须有书而形式,仅有口头同意,即使有第三人证明也无效,保证人否认的仍可免除责任。三是保证人在保证合同屮有约定,有授权或放弃自己的监督权的,保证人不能免除责任。因主债务转移而免责担保法第23条规泄“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让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实践屮应注意:1、债务转移必须合法有效,即符合合同法第84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如债务人转移债务未经债权人同意的,转让行为无效,保证人仍耍承担责任。2、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了部分债务,未经保证人同意,保证人对已转移部分债务可不承担责任。但对未转移的部分债务仍应承担责任。3、保证人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必须采用书面形式,从一定意义上这种同意的书而形式是一份新的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限应从新计算。因超过保证期限而免责保证期限为保证责任的存续期间,它关系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的债权债务能否行使或履行。根据担保法规定保证可分为二种,一是左期保证,即在保证合同中有约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二是无期保证,即在保证合同中双方并未约定保证期限。无论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保证人均既可定期保证,也可不定期保证,但二者在保证期限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