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做好2013年南康市社会人员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的通知
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2013年南康市社会人员申请认定初中、小学及幼儿园教师资格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测试对象
1、非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的申报人员;
2、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且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申报人员:
⑴未参加三个月及以上教育教学实习的;
⑵所学专业与申报教师资格任教学科不一致的;
⑶已认定某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现申请另一层次或种类教师资格的;
⑷近5年(含)未从事过相应层次教育教学工作的。
。
    二、测试对象须具备的条件
1、符合国家规定的年龄、学历等要求;
2、思想品德鉴定合格,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3、普通话水平测试达到规定的标准;
4、教育学和教育心理学成绩合格;
5、身体检查合格。
    三、测试时间和地点
    1、测试时间:2013年7月1日(星期一)上午8:30开始
    2、测试地点:南康市第一小学
    四、测试的基本要求
    具备承担初中、小学、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懂得教育教学规律和青少年身心发展规律,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水平,以及运用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等理论解决教育教学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能力,具备组织课程实施、掌握课程内容、运用教学语言和教学资源以实现教学目的等能力和使用普通话提问及讲解的技巧。
   五、测试的方式和内容
    1、测试采取说课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测试内容分成若干项目进行量化评分。测试总分为100分,其中说课70分,面试30分。测试时间每人约为15分钟,其中说课时间约为10分钟,面试时间约为5分钟。测试结果分为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70分-89分)、及格(60-69分)和不及格(60分以下,不含60分)四个等级。测试及格以上者方为测试合格。
    2、说课内容由评委组长在应试者所申报学科预先准备的3个说课稿中随机确定1个,重点考察对所授教材(须为现行使用教材)内容全面的理解和分析。应试者根据说课题目向评委口头讲述自己的教学设想,说明这节课教什么、怎样教、为什么这样教等问题,特别是要在“为什么”上进行深刻地说明。说课时,应试者须脱稿向评委进行阐述,其中,申报英语学科的应试者,须用英语进行阐述。
    3、面试主要通过观察、提问、交谈等方式重点考察应试者对于教育教学常规及理论方面的知识掌握程度,以及仪表仪态、思维能力以及口头表达能力,由评委就教育教学常规、教育理念以及教师必备素养等方面的知识随机提问,应试者口头回答。
六、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