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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奋剂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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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奋剂治理工作实施方案.docx

上传人:rsqcpza 2020/3/13 文件大小:1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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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兴奋剂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我县具有国际知名度的xxx、xxx等旅游景点,所以反兴奋剂工作任务十分艰巨和重要,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局药品安全监管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兴奋剂治理工作,确保奥运会药品安全,按照省市局工作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实施方案。一、工作目标开展含兴奋剂药品专项治理行动,规范含兴奋剂经营、使用秩序,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二类精神药品等违法行为,促进药品经营企业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增强反兴奋剂意识,做到监管地域无盲区,监管单位无盲点、监管环节无断层、监管品种无遗漏,监管不留死角,确保XX年奥运会期间不发生药源性兴奋剂事件。二、组织领导与职责分工为加强领导,成立县局规范整治药品类兴奋剂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局长xxx;副组长:副局长xxx、xxx;成员为:xxx、xxx、xxx、xxx。负责组织对全县兴奋剂治理工作进行督导和检查。药品市场监督科负责对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清理整顿,组织对进入流通环节的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进行专项检查。药品稽查科负责对医疗机构的所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包装标识或说明书进行全面检查,严禁医疗机构购进、使用未标示“运动员慎用”的含兴奋剂目录所列禁用物质的药品;打击非法制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行为。三、工作内容 1、加强对药品经营企业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购进、销售是否合法,购进验收、养护、销售记录是否真实齐全,是否符合经营资质规定的条件。 2、严厉查处无经营资格从事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的违法行为。无经营资格的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单位禁止经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二类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 3、开展对含兴奋剂药品包装标签和说明书的监督检查。对进入流通、使用环节的含兴奋剂药品的包装标识和说明书进行全面检查,未在包装标识或说明书上标明“运动员慎用”字样的含兴奋剂药品一律不得购进、使用。 4、在药品零售企业店内明示“禁止销售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除胰岛素)”和“运动员禁止非法使用兴奋剂”标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