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七讲拾金之后?课程导入:《今日说法》2010年8月10“路边的戒指捡不捡?”一、你的评价二、拾得者的角度三、遗失者的角度四、国家的态度——如何平衡五、社会效果——法律的导向功能何谓遗失物?:是指所有人遗忘于某处,不为任何人占有的物。:第一、遗失物为无主物;第二、遗失人丧失了对物的占有;第三、遗失人的占有之丧失并非出于本意,也非因他人的夺取;第四、需非隐藏物;第五、需为动产。今日说法:?遗失物所有权人主张权利的法律规定第一、所有权人的追及权利的行使情景物权法第107条:所有权人或者其他权利人有权追回遗失物。该遗失物通过转让被他人占有的,权利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损害赔偿,或者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让人之日起二年内向受让人请求返还原物,但受让人通过拍卖或者向具有经营资格的经营者购得该遗失物的,权利人请求返还原物时应当支付受让人所付的费用。权利人向受让人支付所付费用后,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追偿。遗失物被非法转让——无权处分人承责或2年内非法受让人退回;遗失物被合法受让——支付费用可追回。关于善意受让。第108条:善意受让人取得动产后,该动产上的原有权利消灭,但善意受让人在受让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权利的除外。善意取得:指动产占有人无权处分其占有的不动产或动产,但将财产转让给第三人时,善意的受让人自取的动产的占有或不动产登记之时起,即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何谓善意?是指第三人不知并不应知处分人是非法处分,一般是误以为处分人为财产的合法所有权人或者享有处分权的人。这可以从“受让的价格、受让的场所以及受让的意思是基于获取财产所有权”等方面来判定。关于遗失物拾得人的义务。第109条:拾得遗失物,应当返还权利人。拾得人应当及时通知权利人领取,或者送交公安等有关部门。第111条:拾得人在遗失物送交有关部门前,有关部门在遗失物被领取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使遗失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一、通知义务;第二、保管义务;第三、返还义务。如果不返还,据为己有,则是侵占罪。今日说法:《刑法》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公私财物的行为。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它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二者虽然都是将公私财物非法占有,但它们的本质却是不同的,其主要区别在于:一、主体不同。盗窃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而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则必须是公司、企业或者其它单位的人员;二、非法占有的手段不同。盗窃罪不能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而侵占罪则必须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这正是这二者之间的最大区别;三、侵犯的对象不同。盗窃罪可以窃取本单位以外的财物,而侵占罪盗窃的财物则必须是本单位的财物;四、数额的规定不同。盗窃罪不仅可以由数额较大构成,而且即便是数额较少,但其行为若是多次,也应认定为本罪,而侵占罪则必须以数额较大为构成要件。盗窃罪的数额“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分别确定本地区执行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关于遗失人的义务物权法第112条:权利人领取遗失物时,应当向拾得人或者有关部门支付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必要费用。 权利人悬赏寻找遗失物的,领取遗失物时应当按照承诺履行义务。 拾得人侵占遗失物的,无权请求保管遗失物等支出的费用,也无权请求权利人按照承诺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