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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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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姜堰区农业机械管理局
泰州市姜堰区财政局
泰姜农机〔2013〕16号
2013年泰州市姜堰区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意见
各镇(区)农业技术服务中心、财政所:
为认真贯彻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加快农业发展方式转变,提高农业生产综合机械化水平,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确保我区2013年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根据省财政厅、省农机局关于印发《201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农(2013)44号、苏农机行(2013)8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意见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提高认识,把农机购置补贴这项强农惠农政策作为当前农机化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发挥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效应,注重广泛宣传、规范操作、强化监管,确保
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顺利实施。
具体要求
1、全面宣传,提高补贴政策的知晓率。通过广播、电视、报纸、会议、张贴印发宣传材料等不同形式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让农民群众明白购机补贴的政策要求和程序,要将补贴额一览表、经销商名单等补贴政策信息在镇(区)公示栏张贴上墙,让农民了解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的品目、补贴金额以及符合条件要求的经销商基本信息。要公布农机部门补贴工作的咨询电话、监督电话,方便农民查询和监督,为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阳光操作创造环境。
2、准确把握, 认真核实购机补贴对象。镇(区)农机部门要向申请者发放政策告知确认表,明确告知补贴对象应具备的资格条件。要在购机者申请补贴资金结算时,对其资格审核。在进行资格审核时,不得优亲厚友,不得设置购机条件;不突破补贴对象资格条件的规定超范围办理。
3、规范操作,严格按规定要求办理。镇(区)农机、财政部门是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具体操作主体。在具体操作过程中要把握好补贴对象资格审核、补贴机具核实与监管、购机信息公示、补贴资金结算审核和补贴档案管理等环节的规范运作。
4、加强监督,建立补贴机具核实制度。区、镇(区)农机、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比例,对补贴机具实际在位情况进行核实。要建立机具核实台账,保存机具核实记录,实行谁核实、谁负责的责任追究制。
要严格按照农机购置补贴机具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主要配置和参数,对照具体补贴机具的规格型号进行核实。不得擅自改变具体补贴机具的主要配置和参数,不得用非补贴机具替代补贴机具销售。对挤奶机、固液分离机、秸秆压块制粒设备等固定设备,必须现场查看,核实无误。对烘干机、简易保鲜储藏设备、微灌设备、曝气增氧、卷帘机等需施工安装的机具,直接对照补贴额一览表中的主要配置和参数要求进行现场核实,没有竣工验收和提供安装确认表的,不得报账。实地检查时,要积极推行“人机合一”拍照留档。对大中型机具,要重点核实。按照牌证管理要求,享受农机购置补贴的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必须全部实行注册登记,纳入安全监管。
5、自我防范,从严购机补贴纪律要求。购机补贴工作,农机部门责任大,任务重。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查办和预防涉农惠农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已将购机补贴等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列为查办重点。要严格遵守国务院“三个严禁”和农业部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提出的“四个禁止”、“八个不准”的要求,警钟常鸣,经得起督查,经得起考验,不出现违纪、违法行为,履职尽责,清廉办事,严防倒机现象的出现,杜绝套取财政补贴资金的发生,圆满完成购机补贴工作。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是各级党委政府赋予农机部门的重要职责。区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农机、财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购机补贴工作的领导。
要求各镇区相应成立由分管领导牵头,农机、财政、纪检监察等相关部门参加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协调好本镇(区)购机补贴工作。
2、强化工作责任。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政策性强、纪律要求严、涉及面广、操作环节多、社会关注度高。购机补贴政策已明确了各有关部门、有关人员的责任,具体从事购机补贴工作的人员,要强化责任意识,把农机补贴政策落实好,让农民得益、企业满意、政府放心。
3、落实业务指导。购机补贴工作具有专业化、程序化、标准化的特点,需要一定的基本业务做支撑,从事购机补贴工作的人员,要钻研基本业务,熟悉程序,规范运作,区农机部门釆取集中培训与到镇指导相结合的方法,提高购机补贴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为购机补贴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保障。
4、实施全程督查。从确立补贴对象、申请购机补贴到机具在位使用情况,全程建立督查机制,本区农机、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10%,镇(区)财政部门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对补贴机具的在位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核实,镇(区)农机部门进行逐台核实,并建立核查台帐。区农机部门联合纪检监察、财政部门组建购机补贴工作督查组,实施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