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关于举行《昆明市水库(坝塘)工程管养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通告
(第2号)
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听证实施细则》的规定,昆明市水务局发布的《昆明市水库(坝塘)工程管养工作考核办法(征求意见稿)(第1号)的要求,现将《昆明市再生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听证会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听证会时间和地点
听证会定于2010年5月11日(星期二)上午9:30-11:30在昆明市水务局六楼会议室(昆明市环城北路油管桥)举行。
二、听证会参加人员名单
(一)听证主持人:
刘锐钢昆明市水务局副局长
(二)听证委员:
刘锐钢昆明市水务局副局长
卢文霞昆明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
杨琼珍昆明市水务局政策法规处副处长
(三)决策发言人:
杨坚昆明市水务局水务管理处处长
司明芳昆明市水务局水务管理处干部
(四)听证监察人:
王良才昆明市水务局副调研员、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邹蓉昆明市水务局目督办副主任
(五)听证记录人员:
郑加详昆明市水务局主任科员
黄雪婷昆明市水务局水务管理处副处长
(六)听证代表:
施戎昆明市水政监察支队(副支队长)
孔庆华盘龙区固体废弃物中转处置中心(云南省人大代表)
毕铮昆明市物理研究所高级工程师(政协委员)
章慧倩昆明市水务设计院高级工程师
田少悟昆明市供销社退休干部(市民代表)
杨建喜昆明市市民代表
董丹敏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昆明市水务局法律顾问)
黄茂昆明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工程师)
彭军昆明市水产科学研究所(高级工程师)
汪建华昆明市西山区水务局
邓义颖昆明市松华坝水库管理处副处长
刘波昆明市松华坝水库管理处技术人员
丁世英昆明市市民代表
姜晶晶云南海合律师事务所律师
杨永详官渡区水务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李建民西山区水务局排灌总站站长
伍文雄宝象河水库管理所所长
左彬五华区水务局
何平盘龙区水务水资源管理所
三、其他事项
(一)《昆明市水库(坝塘)工程管养工作考核办法(听证稿)》随本通告在网站上予以公布。
(二)听证会参会人员所在单位,应当支持本单位经确定的人员按时参加听证会。
(三)请听证会参会人员提前作好准备,按时参会并提前10分钟进入会场。
(四)听证会欢迎新闻媒体参加,并作采访报道。
特此通告
昆明市水务局
                     二〇一〇年五月八日
附件:
昆明市水库(坝塘)工程管养工作考核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为加强水务工程管理,维护工程安全完整,延长工程使用年限,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进一步促进水务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昆明市水务工程管理条例》,结合我市水库(坝塘)工程管理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境内在册水库及库容1万立方米以上坝塘。
第三条水库(坝塘)工程管养考核对象为以下管理机构:
(一)国家投资兴建的大中型、小(一)型及重要的小(二)型水务工程按规定建立的专门工程管理机构;
(二)国家投资和农村经济组织共同兴建的小型水务工程,由主要受益的乡或办事处、村社配备专管人员管护的责任主体;
(三)农村经济组织、单位和个人投资兴建的水务工程,由投资者确定管理方式的责任主体。
第四条水库(坝塘)工程管养考核工作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进行,市水务局负责小(一)型以上水库工程考核工作,县(市)区水务局及三个开发区水务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小(二)型水库工程考核工作,乡、镇、办事处负责辖区内坝塘考核工作。各级考核结果必须在每年五月底前报市水务局备案,县(市)区水务局及三个开发区水务主管部门考核结果由市水务局抽查复核后认定,乡、镇、办事处考核结果由县(市)区水务局及三个开发区水务主管部门抽查复核后认定并上报市
水务局。
第五条水库(坝塘)工程管养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上一年度获优秀等次的水库(坝塘),若下一年度不参与优秀考评的可二年考核一次;获省二级水管单位的水库,若下一年度不参与优秀考评的可二年考核一次;获省一级水管单位的水库,若下一年度不参与优秀考评的可三年考核一次。
第六条水库(坝塘)工程管养考核工作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小(一)型以上水库实行千分制,小(二)型及坝塘考核实行百分制,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优秀等次评定必须在考核合格基础上进行,具体考核标准见下表:
水库(坝塘)工程管养考核评分标准
考核等次
大中型水库
小(一)型水库
小(二)型水库
小坝塘
千分制考核
百分制考核
合格标准分
650~780
550~650
65~75
55~65
优秀标准分
780以上
650以上
75以上
65以上
考核标准中合格项各类得分的百分率
合格(%)
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