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第9章汽车保险欺诈与预防汽车保险与理赔汽车保险欺诈概述主要内容汽车保险欺诈的形成原因汽车保险欺诈的主要表现形式汽车保险欺诈的防范与调查汽车保险欺诈的调查方法汽车损失险识别与防范学习目的要求学习目的要求一、掌握一般汽车保险欺诈案件的基本调查方法一、掌握一般汽车保险欺诈案件的基本调查方法二、了解二、了解汽车损失险、汽车欺诈的表现形式与防范措施三、能应用正确的车险欺诈调查方法,对保险欺诈进行识别和防范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第一节汽车保险欺诈概述一、保险欺诈定义保险欺诈是指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以骗取保险金为目的,以虚构保险标的、编造保险事故或保险事故发生原因、夸大损失程度等手段,致使保险人陷于错误认识而向其支付保险金的行为。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二、保险欺诈现状车险赔付率只有控制在60%以内,保险公司的经营才能保本或盈利。然而,实际上目前我国的车险业务却是出现大面积的亏损,部分省份的车险综合赔付率高达73%。与其他保险诈骗相比,车险骗赔具有金额小、数量多、随机性大的特征,更难被发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三、汽车保险欺诈的影响“投保容易理赔难”的说法,有一部分来源于因保险欺诈而引起的保险公司拒赔案件,其他被保险人不明就里,受到舆论的影响而得出了这样一个片面的结论。这给保险公司的经营声誉造成了巨大的无形损害,影响了下一步的展业。车险骗赔不仅增加了保险公司的经营风险,也对投保人的保险权益造成了极大损害。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第二节汽车保险欺诈的形成原因诚信的缺失固然是骗赔行为产生的社会根源,但保险公司的粗放经营、反欺诈手段的落后和追罚不力,也使骗赔者拥有了“低成本的巨大伤害力”。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1 社会原因(1)整个社会尚缺乏诚信体系和健全的监控机制。在不少人看来,保险欺诈是一种可以原谅的过错,并不是什么违法行为。(2)法律环境的影响。部分司法判例,出于保护被保险人的考虑,选择了有利于被保险人的证据驳回了保险公司的拒偿主张,从而助长了他们的嚣张气焰。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2 投保人原因(1)某些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法制观念淡薄。(2)有些投保人企图通过参加汽车保险,实现发财的目的。(3)有些投保人由于某种偶然因素的诱发,比如他人提醒,才产生了欺诈的念头。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3 保险公司原因(1)对防止保险欺诈重视不够。(2)保险业信息交流不畅。(3)承保程序不科学。(4)理赔程序不科学。(5)保险公司对某些已经识破了的欺诈行为处理过松。(6)理赔人员素质偏低,把握不住理赔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