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欢迎阅读:..水土保持方案一、 水土保持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土资源、防治水土流失的义务,从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有责任保护水土资源并负责治理因生产建设活动造成的水土流失。 水利部《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报审批管理规定》第2条规定:凡从事可能引起水土流失的生产建设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并根据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进行前期勘测设计工作。 水土保持是生态保护的主要内容之一,在施工中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水土保持法》、《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及地方法规、要求,贯彻执行“预防为主,全面规划,综合防治,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水土保持方针,做好该项工作。 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做好施工过程中的生态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加强对施工过程中生态保护与水土保持工作的动态监控,接受水土保持监理的监督和管理。 要避免对植被的破坏。施工范围内要做好集水、排水工作,避免积水或冲蚀,防止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施工中修建的临时设施,工程交验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拆除,并尽可能恢复原有地形、地貌。  雨季场平填筑区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临时用地在工程完成后要及时恢复原状,要完善施工中的临时排水系统,加强施工临时道路的管理。 严禁在指定的取(弃)土场以外的地方乱挖乱弃。剥离的表土、废渣等必须堆放在规定的专门存放地,严禁漫坡乱弃。弃方尽量综合利用,减少排放总量,其余无法利用的全部运到设计好的弃渣场。选定的弃渣场必须先做好排水、支挡等防护工程方可弃渣。工程施工完成后,占用场地按原样恢复或种草,取土场开挖面和废弃砂石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防止水土流失。二、水土保持目标 通过水土保持工程措施,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保护和合理利用水土资源,减轻灾害,改善生态环境,维护生态平衡,确保工程所处的环境不受污染和破坏。 三、 水土保持主要原则 1)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等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 2)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造成水土流失、谁负责治理”的原则。 3)坚持“三同时”原则,即坚持水土保持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原则,在建设过程中主动接收当地水上保持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避免“边施工边破坏”现象的发生。 4)坚持以“预防为主,全面规划,防治结合,因地制宜,加强管理,注重效益”的方针,提出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 5)与主体工程相衔接的原则。 6)突出重点原则。通过水土流失预测,划分重点防治区,加强重点区域的预防和智力措施。 7)生态环境优先原则。将生态环境的治理与恢复作为水土保持的一项治本措施,控制水土流失与合理利用水土资源、保护和恢复土地生产力有机地结合起来。 四、水土保持组织机构 以项目班组长,副组长、项目技术负责人、安全负责人,项目成立水保小组,组长与各班组负责人为组员,各班组设立水保专职人员,对施工中的水土保持形成动态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五、水土保持措施  1)严格遵守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合同规定,做好施工活动范围内的水土保持工作,避免由于施工造成的水土流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