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货币系列:多数为一般主体。伪造货币罪(170)①行为犯。②伪造货币又有出售、运输行为的,仍只定伪造货币罪,从重处罚。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171)①要求数额较大;②行为人购买假币后使用,构成犯罪的,应以购买假币罪定罪,从重处罚。③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又有使用行为的,数罪并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罪①行为犯;②特殊主体即金融机构工作人员。持有、使用假币罪(172)①要求数额较大;②持有假币罪与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伪造货币罪之间存在吸收关系,应按后罪而不按持有假币罪定罪;③行为人出售,运输假币构成犯罪,同时有使用假币行为的,应以出售、运输假币罪和使用假币罪实行数罪并罚。变造货币罪(173)表现为对货币采用挖补、剪贴、涂改、拼凑等方法增值,要求数额较大。金融票证、有价证券系列:多数为一般主体,都可以是单位犯罪。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177)①行为犯。②金融票证是指票据(汇票、支票、本票)、金融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及其他结算凭证)、信用证、信用卡等。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178)①要求数额较大。②犯罪对象是国家发行的国库券或其他有价证券。伪造、变造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78)与前罪区别为犯罪对象不同,本罪犯罪对象是公司、企业发行的债券或股票。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179)①要求数额巨大或后果严重或情节严重;②与刑160条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区别为行为方式不同,本罪是未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而擅自发行。非法出具金融票证罪(188)①造成较大损失;②特殊主体即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单位。对违法票据承兑、付款、保证罪(189)①造成重大损失;②特殊主体与前罪同。证券、期货交易系列:①要求情节或后果严重;②都可以是单位犯罪。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180)①特殊主体即证券、期货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或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员;②内幕信息不包括对证券市场的分析和预测。编造并传播证券、欺货交易虚假信息罪(181)①须同时具备编造和传播两种行为;②一般主体。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181)①表现为提供虚假信息或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②特殊主体: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交易所、期货纪经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或单位。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罪(182)①具体表现为以下四种行为:*单独或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持仓优势或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连续买卖,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与他人串通,以事先约定的时间、价格和方式相互进行证券交易、期货交易或相互买卖并不持有的证券,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交易量的;*以自己为交易对象,进行不转移证券所有权的自买自卖,或自买自卖期货合约,影响证券、期货交易价格或交易量;*以其他方法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的;②一般主体。存贷系列:都可以是单位犯罪,其中逃汇罪只能是单位犯罪。高利转贷罪(175)①表现为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高利转贷他人,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②一般主体。①表现为不具有金融职能的单位或个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行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176)②一般主体;③本罪与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的区别在于本罪行为人并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而只有非法牟利的目的。违法向关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