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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3/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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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1- 珠香城管〔 2008 〕 138 号关于在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系统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通知区城市管理系统各站所: 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人才评价和使用机制, 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 强化和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 规范各站(所)专业技术人员的聘任管理, 根据《关于印发珠海市香洲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实施方案(试行) 的通知》(珠香办发〔 2005 〕 27号) ,经区政府批准,决定在区城市管理系统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实施范围区城市管理局属下各站所在编在岗的专业技术人员。二、职务岗位设置原则珠海市香洲区城市管理局文件珠海市香洲区人事局-2- (一) 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单位, 须本着精简、高效原则,科学设置各级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不得因人设岗或设置与单位业务无关的专业技术岗位。(二) 高中级职务必须设置在主系列专业技术岗位, 并择优聘任。(三) 初级职务职数不受比例限制。三、聘任条件受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 (二)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三)上一年度考核评为“合格”以上等次; (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履行岗位职责; (五)聘任岗位的其他要求。四、聘任程序(一) 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工作的单位必须成立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组成见附表。(二) 制定聘任工作方案。聘任工作方案须报区城市管理局局审定后方能公布实施。工作方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单位编制数、专业技术人员数、中级以上职称人数和岗位设置情况; 3 、岗位职责和聘任条件; 4、聘任实施方法和程序; -3- 5 、其他有关事项。(三)聘任步骤 1 、个人申报。根据自身具备的条件,自行申报职务。 2、资格审查。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职务要求, 审查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确定应聘人员名单。 3 、综合测评或竞争上岗。 4 、初定人选。聘任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测评或竞争结果,确定拟聘人选并在本单位公示 5 个工作日。 5、确定人选。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 经聘任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后确定人选。 6 、签订聘用合同。 7 、聘任结果由区城市管理局报区人事局审核备案。五、管理办法(一) 聘任单位与受聘专业技术人员以聘用合同的形式确立聘任关系。聘用合同应明确聘任岗位、聘任期限、工作内容和要求、工作纪律、工作条件、应享受的待遇、双方权利及义务、聘任终止条件、违约责任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聘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单位与受聘专业技术人员各执一份。(二) 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期限为 2 年。(三) 职务岗位出现空缺的, 应按本方案第四条规定的聘任程序进行聘任。(四) 聘任单位要建立健全聘任考核制度及考核办法。考核分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4- (五)受聘人员出现下列情况的,单位应与其解除聘任关系: 1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已办理退休手续的; 2 、辞职、辞退、开除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 、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 4 、有关政策法规另有规定的。(六)各单位聘任的专业技术人员,报区人事局审核后确定相应的工资待遇。(七)因单位扩大规模或业务发展,需要重新确定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或职数的,须报区人事局和区编委审批。六、人员待遇(一)专业技术人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