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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怎样界定——一份集体产权私化的社会文本.doc

上传人:Hkatfwsx 2014/4/14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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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产权怎样界定——一份集体产权私化的社会文本
产权怎样界定——一份集体产权私化的社会文本
折晓叶陈婴婴

原载《社会学研究》2005年第4期
提要:产权界定,作为一种当事人之间缔结或改变权利合约的互动过程,无疑是经济生活史上一项重要的社会活动。20 世纪90 年代中期以来,乡镇集体企业改制的某些经验事实表明,社区集体产权主要不是一种市场合约性产权,而是一种社会合约性产权。这种社会性合约既不是某种有意识设计的制度,也不是社会关系的自然表达,而是特定行动关系协调的产物,反映的是一种社会和谐秩序。在市场合约不完备的情况下,它有可能以非正式的方式比较好地处理和解决社区内部的合作问题和产权冲突,具有界定和维护社区产权秩序的作用;但是在制度环境发生急剧变化时,这种作用就十分有限了。在当下依靠行政力量推动改制时,如果仅仅以制度设计来取代非正式的社会合约规则,而不能充分考虑到后者的延续或替代问题,将会给社区的持续发展带来严重的不良后果。
关键词:产权界定社区集体产权社会性合约改制
产权是一种社会基本权利关系的制度表达,它与法权的不同之处在于,实践中的产权不是一种条文、律例或规定,而是一种留有解构和建构空间的制度安排。关于这一问题的讨论大多是在新古典经济学继而新制度经济学的2>产权理论框架中进行的。引入产权分析也是中国学者在理解和提供改革方案时的一项重要工作,特别是乡镇企业由早期成功走向后期改制的经历以及国有企业面临的改革困境,都促使人们重视对产权经济学范式的追求。而这一范式的基本逻辑,是以私有制作为产权清晰的最终参照,由此推论出并明确了
“只有界定清楚的产权才能有效率”的结论。
然而,这一解释逻辑在中国却遇到了挑战。首先是“产权模糊”的乡镇集体企业作为一个“例外”,在改革初中期曾提供过异常成功的经验。其次是“产权明晰”并没有能够解决乡镇集体企业后期改制中存在的诸多实践难题。例如,为什么在同一地区相同的市场条件下会出现不同的产权选择? 有些乡镇企业并不主动改制甚至抵制改制(张军、冯曲,2000) ? 而且,为什么相当数量的企业在改制后仍然不能避免失败的命运? 实际的情况是,乡镇企业原本就存在多种产权模式,在产权选择上甚至出现“一村一制”的多样性(折晓叶、陈婴婴,2000b) ,而每一种模式又都有成功和失败的例子。由此看来,产权理论至少在解释乡镇企业多样化的产权选择上,即在实证解释方面,尚缺乏内在逻辑性,还不能既解释私有制的成功,又解释“集体制”的不败。
这些来自当代中国乡村实践的难题,其实是在引进产权经济学的基本概念框架下分析问题的结果。关于“实践知识”相对于“认识论知识”而产生的“悖论”和“抵触”,已有一些经典的研究成果(黄宗智,1993 ,2005 ; 斯科特,2004P1998 : 7 ; 孙立平,2002) 。相对于企业改制来说,无论是“国企”还是“集体”,目前似乎也都面临着类似的悖论问题:没有产权就没有真正的市场(张维迎,1995 ,1999) ;而没有真正的市场,产权是难以界定的(林毅夫、蔡、李周,1997 ;转引自平萍,2004) 。这就给我们提出一个值得认真思考的问题:在当前市场制度不健全的环境下,产权在大规模改制运动中是否可以被合理界定? 实践中的产权又是怎样被界定的?
目前,经济学对上述问题的争论尚难以走出困境。新近一些从组织社会学制度学派和“关系网络”学派以及人类学解释逻辑出发的研究,为解释上述悖论问题提供了一些新的思路。倪志伟等在研究“非正式或自发私有化”时指出,在政府反对大规模私有化的情况下,经济活动者转而追求非正式的私有化策略。这里的非正式私有化,是指在社会的意义上将公有财产的产权交给私人,这种移交是宪法所不承认的,因而也就不受法律的保护。非正式私有化是以对资源使用权的社会认知为基础的,它有赖于已经形成并正在发挥作用的社会关系(Nee &Sijin Su , 1995 , 转引自孙立平,2002) 。彭玉生进一步指出,非正式产权与非正式规则的运作有关,这些规则涉及到谁应该控制并从稀有资源中获取收益。家庭团结和信任将有助于产权中那些非正式规则的实施(Yu sheng ,Peng ,2004) 。林南等则强调了家庭网对集体产权渗透的意义,认为集体制企业私有化的有效途径,是通过家庭网对股份制进行有效利用(Lin &Chen ,1999 :145 - 170) 。这些研究提出,在市场制度不完善的条件下,产权存在被社会关系网络非正式地界定的可能性。另一些研究指出,产权不仅存在被非经济因素界定的可能,而且并不总是为效率原则所驱使,它还受到政治过程、文化观念等社会性因素的影响;并且,这些因素的不确定性还使产权处于被反复界定的状态。张静在研究农村土地纠纷处理问题时强调了权利和利益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