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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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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例.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例: 上海中祥公司原总裁被控*** 亿将受审上海 2009 年 02月 27日《每日经济新闻》通过可靠渠道获悉, 曾和上海地产富豪周小弟合作过的上海中祥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中祥公司”) 原法定代表人、总裁秦金龙等人被控***罪,将于 3 月初出庭受审。检方指控,秦金龙指使中祥公司原财务总监丁蓓莉,原前期开发部经理、党委书记张勇 2 人在公司改制期间非法占有 3000 多亩土地转让利益,其中秦金龙被控侵吞国有资产 亿余元,金额之巨全国罕见。秦金龙一案, 与反复腾挪 2536 亩土地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事情的原由是: 秦金龙于 1992 年被任命为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 1992 年 12 月经上海县人民政府批准, 征用浦东三林镇 2536 亩地块用于开发建设懿德居住小区。 1993 年, 该公司与一家具有政府背景的“中星公司”签订了协议书开发该地块。但中星公司在支付了部分前期工程费用后, 无力支付余下的款项, 该工程因此搁浅。 1996 年, 浦东新区土地管理部门对已经划归浦东新区的三林懿德地块发出了限期开工的通知,若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未在 1997 年底前开工建设, 将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但之后, 该地块仍然没有准备开发的迹象。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从 1996 年至 2001 年5 月,屡次向浦东新区综合规划土地局申请延长该地块使用证期限。 199 9 年底秦金龙等人向审计机构提供三林懿德地块已过有效期的土地使用权证, 隐瞒申请延期开发并获批准的材料, 因此懿德地块未被列入公司转制上报财产。时间到了 2001 年4月9日, 曾被称为“浦东之子”的周小弟以上海新世纪创业( 集团) 有限公司( 简称“新世纪公司”) 名义与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和中星公司协定组建了上海新世纪懿德房地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懿德公司”), 周小弟担任懿德公司董事长。组建后的新世纪公司实际以 4 亿元从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受让了这 253 6 亩土地的使用权。但在 2001 年4月 27 日,上海市工商管理部门已经核准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更名为上海中祥( 集团) 有限公司, 从国有企业改制为自然人投资的私营企业。公司改制后,秦金龙担任中祥公司法定代表人、总裁,拥有中祥公司 40% 股权,在土地转让方面具有决定权。于是, 秦金龙从国有企业( 公司) 代表的身份中全身而退, 摇身一变成为私营企业老板。然而,由周小弟担任董事长的懿德公司从原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受让土地的协议行为并未经政府批准, 土地出让方上海县房地产总公司在企业改制过程中, 没有将土地使用权列入改制资产范围。这就意味着, 懿德公司最初取得这个地块就是违法的。秦金龙则随后以中祥公司名义收取了相关土地转让费 亿元,秦金龙从中侵吞了 543 9 万元。 2001 年9 月至 2006 年 11 月间,拿到土地的周小弟开始非法倒卖和转让土地,他借“联合开发”名义,将浦东新区三林懿德地块 亩土地使用权, 以每亩 57 万元至 125 万元不等的价格非法转让给上海阳光投资( 集团) 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阳光公司”)、西子电梯( 集团) 有限公司( 以下称“西子集团”)、上海欣荣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