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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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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doc

上传人:sssmppp 2020/4/11 文件大小:71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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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试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作者:张辉发表时间:2014年“月)论文摘要随着人民法院司法改革的不断深入,不仅为司法警察工作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同时也对司法法警队伍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工作规范化建设,对全面提高司法警察队伍素质、整体推进司法警察工作,确保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为审判执行工作服务,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以江东区人民法院的司法警察队伍现状为例,就如何加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谈几点粗浅的看法。论文关键词司法警察兼职法警编队管理近年来,按照高级人民法院规范化建设要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水平不断提高,在履行保障审判职能中,地位日益重要,作用更加突出。但不容忽视的是许多基层法院在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方面仍然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下面就以江东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队伍建设为例,谈谈如何加强基层法院司法警察队伍规范化建设。江东法院司法警察大队现状截止2013年4月底,编制级别为大队(正科级),有一名大队长(正科级公务员),一名副大队长(副科级公务员),内设三个中队(仅在法院内部备案),人员来源于部队转业、退伍,地方政府人事部门的招干,大专院校毕业生。现有在编司法警9人(全院干警编制83人),其中专职司法警察7人,2人派驻庭室。年龄最大的为53岁,年纪最轻的为31岁,平均年龄44岁,50岁以上的法警占在编法警的三分之一。聘任制法警6人(含专职驾驶员1人、兼职办公室1人),年龄最大的为47岁,最小的为21岁,平均年龄29岁。当前司法警察队伍存在的问题1•司法警察人员短缺,正式法警年龄结构老化,严重影响工作的正常开展。2•司法警察的行政职务偏低,大部分集中在科员及副科级,难以建立相对应的管理部门管理司法警察。3•司法警察的职责多而不精,杂而不专。干一些与职责无关的事,如司法警察兼任驾驶员、收发信件、分发报纸、水、电、卫维修等。4•法警工作任务庞杂繁重、压力大。使得法警变得越来越懒散、涣散,致使一些本职工作倦怠不干。比如值庭一项重要工作任务,据笔者调研了解,在全市法院中,百分之九十以上的民事庭审中,都无法警参加。5•司法警察的专业技能与体能日益滑坡。6•聘用人员心理不稳定。聘用法警认为自己是招聘来打工的,毫无职权可言,干起工作来比较懒散,无法积极主动投入工作中去。三、原因剖析1・领导重视程度不够。近3年法院没有招录在编司法警察。多数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实有人员未能达到全院干警编制数的12%标准。法院人员编制限制了年轻警员的补充,这就造成了司法警察流动性差,新陈代谢慢,制约了司法警察大队工作创新的活力和生机。2•司法警察晋升职务困难。基层法院一般只设司法警察大队长为副科级职务,其它干警在警察岗位上很少有晋级的机会,不能象在审判岗位同志那样,只要工作能力强,成绩突出,同样可以任命为副科级或正科级审判员,能够解决职级待遇,而司法警察大队按编配置十几人,绝大部分警察只能是“终身科员制”,司法警察工作缺乏内动力。3•队伍管理体制不健全。大部分基层法院法警大队虽然进行了编队管理,但仍存在着大量的兼职法警,兼职法警平时工作以兼职为主,相应的给在职警察增加了工作量,且造成在职警察的心理上的不平衡,造成司法警察队伍思想不稳定,队伍难以管理的现状。4•训练不正规化,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基层法院司法警察工作任务繁重、经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