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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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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docx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2010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中国文化产业网    时间: 2010-10-20    来源:南方日报    【字体:大中小】
根据《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制定2010年度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2010年度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申报主体和条件
(一)申报主体
广东省内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文化企事业单位。
(二)申报条件
申报主体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经营状况良好,资信等级较高,资产负债率低于60%,三年内无违法违规违纪记录。
2、申报项目符合我省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具有较好的市场潜力、明确可行,相关资金落实到位,对本行业发展有引导推动作用,预期能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申报程序
(一)凡是申报2010年度专项资金的单位,必须按照真实、准确和完整的原则填写有关申请表格,并按要求提供有关材料。《申报项目情况简表》请严格按格式填写,不得增加附页。申请表格可在“南方网”(网址:“广东省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专题网页下载。
(二)各地级以上市委宣传部负责受理在本地注册的文化企事业法人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查和项目遴选工作。
(三)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负责对本部门主管的行业协会和文化企事业单位的申报、材料审查和项目遴选工作。
(四)省文资办负责所监管的省属文化企业或企业集团的申报、材料审查和项目遴选工作。
(五)申报受理部门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初核、审查和项目遴选。
1、初核。申报受理部门负责检查申报材料是否齐备、是否符合要求。
2、审查。申报受理部门负责会同同级财政、工商、税务、审计以及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对通过初核的申报材料进行合法、合规和真实性审查。
3、遴选。申报受理部门在初核和审查的基础上,按要求确定报送的项目。
(六)各市宣传部和省直有关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和项目遴选后统一报送评委会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受理报送材料的截至时间为2010年11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
三、资助重点和范围
2010年度专项资金的评审坚持扶优扶强,统筹兼顾,支持体制改革创新,向重点项目倾斜的原则。
(一)资助重点
1、列入国家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2、列入《广东省建设文化强省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3、对全省文化产业发展具有引导带动性和领先示范性、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点文化产业项目;
4、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完成良好的地区所申报的文化产业项目;
5、省直文化体制改革单位改革和发展有关重点项目。
(二)资助范围
1、文化资源整合和文化传播网络建设;
2、电影、电视剧、广播剧创作生产和影视节目制作,数字新媒体内容制作;
3、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出版,数字出版;
4、文学艺术精品生产,舞台艺术精品创作与演艺;
5、原创性动漫产品设计、制作和营销;
6、工艺美术、文化产品等的创意设计和制作;
7、文化(创意)产业基地和园区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8、大型文化会展和交易项目;
9、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项目;
10、文化产品和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11、文化产业核心技术研发和推广。
四、资助标准
资助方式分专项补助、贴息、奖励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