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城市道路绿化景观规划景观科2017年1月13日一、道路绿化含义道路绿化指道路红线范围内路侧带、中间分隔带、两侧分隔带、立体交叉、平面交叉、广场、停车场以及道路用地范围内的边角空地等处的绿化。道路绿化是城市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应根据城市性质、道路功能、自然条件、城市环境等,合理地进行设计。道路绿地率是道路绿化用地占道路用地的比例,是衡量城市道路绿化景观控制的重要指标。二、道路绿地率三、道路绿地率指标1、园林景观路绿地率不得小于40%;2、红线宽度大于50m(主干道42~60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30%;3、红线宽度在40—50m(主干道、次干道25~42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5%;4、红线宽度小于40m(次干道、支路15~25m)的道路绿地率不得小于20%。四、道路绿化设计原则1、道路绿化应以乔木为主,乔木、灌木、地被植物相结合,绿化植物全覆盖,(除纪念性园林外,不推荐使用草坪)不得裸露土壤;2、道路绿化应符合行车视线和行车净空要求;例如:;,应以种植灌木为主;为阻挡眩光,~,且株距不能大于树冠幅的五倍。3、绿化树木与市政公用设施的相互位置应统筹安排,并应保证树木有需要的立地条件与生长空间;4、植物种植应适地适树,并符合植物间伴生的生态习性;不适宜绿化的土质,应改善土壤进行绿化;5、修建道路时宜保留有价值的原有树木,对古树名木应予以保护;6、道路绿地应根据需要配备灌溉设施;道路绿地的坡向、坡度应符合排水要求并与城市排水系统结合,防止绿地内积水和水土流失;7、道路绿化应远近期结合;8、道路绿化设计应结合交通安全、环境保护、城市美化等要求,选择种植位置、种植形式、种植规模,采用适当树种、草皮、花卉;9、道路绿化应选择能适应当地自然条件和城市复杂环境的乡土树种。选择树种时,要选择树干挺直、树形美观、夏日遮阳、耐修剪、能抵抗病虫害、风灾及有害气体等的树种;10、道路绿化设计应处理好与道路照明、交通设施、地上杆线、地下管线等关系。设施名称至乔木中心距离(m)至灌木中心距离(m)———电力、—《曲靖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附表19五、道路景观规划设计基本原则1、应符合城市规划的各项规定,满足道路设计和使用的各种要求,如道路红线、线形、断面、道路性质、建筑红线、两侧建筑规定以及各类设施的布置,与道路的功能性质相协调。2、城市道路系统规划应与城市景观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协调一致,相互融合,使城市道路不仅满足交通的需要,而且成为游览休闲、生活交往的重要场所。3、城市道路系统整体景观特征应与城市景观和风貌特征及历史文化特点相协调,道路系统景观应整体统一。但不同性质和要求的道路应具有不同的景观特色,要保持环境特有的景观特征。4、按照功能要求和美学原则组织各景观要素。城市道路景观要:平面布局清晰;空间展开序列完整;形体、色彩、质感的处理协调;发挥道路环境生态绿化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