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省教育厅
浙教电传〔2013〕504 号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 2013 年度
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
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学校:
为进一步繁荣我省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提高高校哲学社
会科学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浙江省高等教育“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2015 年)》,决定启动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
关计划。现就开展 2013 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
计划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和要求
(一)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项目分规划重点项
目和青年重点项目 2 类。
(二)规划重点项目设立《2013 年度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
社科项目攻关计划规划重点项目招标课题指南》(附件 1)。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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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应根据指南确定的研究方向设计具体题目。题目设计不能宽
泛,要体现问题意识和有限研究目标,突出实际应用价值和理论
指导意义。
青年重点项目不设指南,申请者应紧密结合国家和我省经济
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特别是围绕党的十八大以
来,中央和省委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根据自身的研
究基础和特长,自行拟定研究课题。基础理论研究要力求具有原
创性、开拓性和较高的学术理论价值;应用对策研究要具有现实
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决策参考价值。
(三)鼓励学科交叉与渗透,鼓励跨学校、跨部门的联合攻
关与研究,以取得具有重大学术价值和社会影响的标志性成果为
目标,积极开展实质性的学术合作与交流。
(四)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省财政补助经费统
一纳入“高等教育质量工程——教师素质与科研提升计划”,并按
因素法分配相应经费。各类项目资助金额由各校在“高等教育质
量工程——教师素质与科研提升计划”省财政补助经费中统筹,
其中规划重点项目资助经费应不低于 20 万元,青年重点项目资
助经费应不低于 5 万元。
(五)项目研究期限一般不超过 3 年,其中应用对策类研究
应根据研究问题的时效性合理确定。
二、申报资格
(一)规划重点项目和青年重点项目面向省属本科高校。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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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者必须为各有关高校在编在岗教师,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并真正
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
同意。其中青年重点项目申请者年龄应在 40 周岁以下(1973 年
1 月 1 日(含)以后出生)。
(二)申报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的项目负责人同年度
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凡已获得国家、省部级资助的项目或其中的
子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项目申请者三年来立项(包括各渠道项
目)后未按期完成研究任务,或不执行有关部门和学校科研管理
规定的不予申报。各高校推荐申报时应严格审核把关。
三、申报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项目实行限额推荐申报,各本科高校规划重点项目限
报 3 项,青年重点项目限报 7 项。规划重点项目申报要求一线教
师的推荐比例应不低于 40%,青年重点项目申报要求一线教师的
推荐比例应不低于 60%。
(二)《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攻关计划申请书》(以
下简称《申请书》)实行全文网上填报。高校科研管理部门和项
目申请者应在《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平台》
及时注册并填写《申请书》(附件 2 )。平台网址为
:17880/,网上申报时间为 2013 年 12 月 1 日
至 12 月 25 日。
具体注册及审核过程请认真阅读《浙江省教育厅人文社会科
学研究项目管理平台操作手册》(附件 3)。请各高校科研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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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于 2013 年 12 月 10 日前填写《管理员注册信息表》(附件 4)
并传真至省教育厅高科处,待审核通过后,即可登录申报系统进
行操作。
(三)如果申请获得立项,申请书中的研究内容、研究目标、
预期研究成果(须在显著位置唯一标注“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
科项目攻关计划资助”,并准确标明项目号)将作为结题验收的
重要依据。
(四)各申报高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认真组
织项目申报工作,并经遴选、公示后推荐上报。各高校和申请者
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承诺。
四、提交申报材料
项目申请人将系统生成的申请书 PDF 文件在线打印,经学
校审核同意后,将申请书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上传至管理平台。
各高校科研管理部门须提交《浙江省高校重大人文社科项目
攻关计划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 5)一式 1 份和《申请书》一
式 8 份,于 2013 年 12 月 27 日前送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