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安徽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项目管理办法
一、总则
1、为加强“安徽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有效与规范管理,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工程”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教高函[2012]5号)文件精神和《安徽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工作方案》要求,并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2、该管理办法适用于创新训练项目、创业训练项目和创业实践项目三类。
3、“安徽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目标是:促进教育思想观念转变和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增强大学生的创新能力以及在创新基础上的创业能力,提升大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适应国家发展战略和行业需要的“三基并重,全面发展”优秀复合型人才和基础学科高素质创新人才及应用学科高级应用型人才。
4、该项目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按照“自由申报、公开立项、择优资助、规范管理”的原则,重点资助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和探索性、研究方案及技术路线可行、实施条件具备的项目。
二、项目申报
1、根据上级部门项目指标下达的进程,学校于每年4-5月,面向全校本科生开展项目的申报宣传工作,其信息将通过相关网站发布。此外,还将借助校电视台、广播站、安徽大学报、安大青年、安青在线、安大微博等宣传平台营造创新创业文化氛围,通过院系学生会代表向本院学生宣传推介、印发宣传手册等方式扩大宣传力度。
2、申报对象
重点面向我校二、三年级在校本科生,具体如下:
(1)创新训练项目负责人如是三年级本科生,则必须有一名二年级本科生担任第二项目负责人,待原项目负责人毕业后由第二项目负责人接替成为项目负责人。
(2)创业训练项目一般由三年级本科生担任项目负责人。
(3)创业实践项目由三年级本科生担任项目负责人。
申请者可以是个人,也可以是团队(不超过3名)。鼓励学生跨专业、跨学科组建团队,以团队形式联合申报。
3、申报者条件
品学兼优,学有余力,有较强的创新意识或初步的创业能力,善于独立思考,具备从事科学研究的基本素质和能力,或具有开展创业实践的创新精神和合作精神。
4、本计划资助的项目选题要适合、申请理由充分、方案具体、思路新颖、目标明确,具有创新性、探索性和可行性;负责人责任心强,参与项目的学生要遵守学校财务管理制度,能合理使用项目经费;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学生应能处理好日常学习与项目实施的关系。
5、每个项目配备一名指导教师,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副高(含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
6、在充分了解安徽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各项政策后,项目负责人需填写《安徽大学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申报书》,并交至所在院系教学办公室,各院系审核后连同电子版材料报教务处。
7、已获安徽大学大学生科研训练计划项目等立项的研究项目将不再进行重复立项;
8、同一申请人不得同时在不同项目之间交叉申报;对跨院系成员的项目,由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申报。
三、项目审批
1、院系提交项目申请材料后,教务处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遴选,专家组根据学生申报材料,形成评审立项意见。
2、教务处汇总专家评审意见后,报主管领导批准,经公示后下达立项通知。
四、项目管理
(一)项目执行
1、项目申请人在接到批准立项通知后,应在15日内与教务处签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