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重医大教„2012‟12 号
关于下发《重庆医科大学大学生科学研究与
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
通知
各院(系、部)、相关处室: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是“十二五”期间教育部推动创新性
人才培养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该计划旨在加强对大学生创新能
力、科研能力和实践能力培养,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主动性
和创造性,引导学生尽早参与科学研究,培养严谨的科学态度、
创新意识和团队精神,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实验能力。
为加强对我校大学生参加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项目工作的运
行管理,学校制定了《重庆医科大学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
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广泛宣传并遵照执行。
附件:重庆医科大学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项目管理办
法(试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创新实验管理办法通知
重庆医科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 年 3 月 26 日印发
重庆医科大学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项目
管理办法(试行)
为加强学生科研思维和创新能力培养,进一步调动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积极性和
创造性,尽早引导学生参与科研训练,培养大学生严谨的科学态度、创新意识和团队精
神,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和创新实验能力,加强大学生参与科学研究工作的管理,特
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性实验项目是指本科学生个人或创新团队,在导师
的指导下,自主进行研究性学习,自主进行实验方法的设计、组织设备和材料、实施实
验、分析处理数据、撰写总结报告的学生课外科学研究与实验项目。
(二)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原则包括:。参与计
划的学生要对科学研究或创造发明有浓厚兴趣。在兴趣驱动下,在导师指导下完成实验
过程。。参与计划的学生要自主设计实验、自主完成实验、自主管理实
验。。注重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实施过程,强调项目实施过程中学生在
创新思维和创新实践方面的收获。
(三)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性实验项目分为院、校两级。院系级项目由院系资
助、管理;校级项目从优秀的院系级项目中遴选产生,学校予以资助和管理。
二、组织机构
(一)学校成立由主管教学副校长为组长,教务处、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设备处、
科研处、学生处、团委、财务处等部门的负责人为成员的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性实验
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项目开展的策划、协调及管理规章制度的审定等工作。
(二)学校在实验教学管理中心设立大学生科学研究与创新实验项目办公室,负责
全校项目申报及评审的组织、项目管理制度拟定、项目实施运行管理等日常工作。
(三)学校设立项目评审专家组,负责项目评审、中期检查、项目结题验收等工作。
(四)各院系作为项目开展的责任单位,成立由分管教学院长(或系主任)负责的
项目管理组织,负责院系申报项目的遴选推荐、组织项目实施、进度和质量检查等工作。
院系要建立指导教师队伍和开展大学生创新性实验项目的学生科研实验平台。
三、项目申报
(一)项目申请条件
,均有资格申请大学生科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