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国际运输租船订舱业务学****目:本章要求掌握租船业务种类与特征;租船业务操作程序;重点掌握航次租船与定期租船业务主要操作程序与注意事项。租船业务种类及特征:国际上众多船公司,主要经营方式看来还是租船运输方式所占比例为多。这种运输方式经营人有可能是经营船舶所有人,也有可能是从其他船公司租进船舶进行租船运输经营二船东。也有一些靠租进与租出船舶为业,既不拥有船舶,也不拥有货物中间租船人或称第二船东(Disponentowner),以中间差额为盈利目从事租船业务。租船运输所具有以下基本特点:(1)定航线,不定船期;(2)租船运输适宜大宗货;(3)租金率或运费率是根据租船市场行情来决定;(4)装卸费分担根据租船合同商定条款决定何方支付(5个装卸条款。FI,FO,FIO,FIOST,Linerterms)(5)一般通过船东经纪人与租船人代理人洽谈成交租船业务(6)各种租船方式均有相应标准合同格式。(期租、程租)(7)租船合同条款由船东(承运人)与租船人(托运人)双方自由商定;(8)租船合同条款涉及法律性较少,大多数为技术性条款。一、租船运输几种经营方式船公司经营不定期船方式不外于将船舶以航次或定期或光船这三种租赁形式,出租给租船人使用该轮运输能力。国际上船舶租赁方式可分为三大类:航次租船(Voyage/Tripcharter);程租合同定期租船(Timecharter);光船租船(Bareboat/Demisecharter)。上述三大类中,由于航次数或时间或某些特殊规定,又可再分不同细类,具体分法如下:光船租船:光船租船(Voyage/tripcharter)与光船租购(leasingandpurchasecontract,新造船舶,分期付款,不可撤销租船合同);定期租船:定期租船(timecharter)与航次期租船(timecharterontripbasis)。航次租船:单航次租船(Singlevoyagecharter)、往返航次租船(Returnvoyagecharter)、连续单航次或连续来回航次租船(consecutivesingleorconsecutivereturnvoyagecharter)、包运合同(contractofaffreightment)二、各种租船方式性质与特点(一)光船租船方式性质与特点光船租船又称租船。船东在租期内将一艘空船出租给租船人使用,并将船舶控制权与占有权也一并交给租船人。租船人按合同规定在租期内按期向船东支付租金,负责提供船员、供应与装备船舶、船舶营运管理与费用。租船人在租期内成为该船临时特定船东(vice-shipowner)使用船舶。这种租船方式一般具有下列特点:1、光船租船方式是由船东与租船人特殊目而形成。首先船东目,他们仅把船舶作为投资对象。他们本身不是常规航运公司,没有一套经营航运管理人员。他们造好船后就将船舶长期光租给航运公司,以此收取租金作为投资回收与赚取利润。另外,一些不愿经营运输业务船公司,也有可能将船舶以光租形式出租给其他船公司,因为他们经营管理能力可能较差,不愿冒竞争风险。虽然出租利润不高,但稳定租金收入有保证,比自己经营保障更大。对于租船人来说,愿意光船租进而非期租该轮原因之一可能是他们在某段时期内缺少船舶或希望扩充船队而又是不愿化大笔钱去买船,或者贷款有困难而买不起船舶;原因之二是对租进船舶拥有完全控制权,包括控制船舶航行驾驶与管理。2、这是一种财产租赁方式,并不具有运输承揽性质。这种方式如同房东将空房出租给房客一样。光船租船合同完全是一种财产租赁合同,它与上海货运合同有许多不同之处。船东对出租船舶仅拥有财产所有权,而无对船舶控制权与占有权。船东对运输过程中产生责任与费用不负责,例如,对承运货物责任、风险与费用等不负责。3、租船人负责雇佣船员,负担船员工资与伙食等。一般情况下,船长与船员都由租船人雇佣与任命。这是标准光船租船方式,英文为BareboatCharter,这意味着出租是一艘船壳。在国际上偶尔也有一种做法,即船东自己雇佣与任命船长,其余高级船员与普通船员则由租船人雇佣。这样,船东通过自己雇佣般长对船舶也有所掌握,可维护船东得益。这种形式当然也是光船租船,但英文只能称为DemiseCharter,而不能称为Bareboatchatter。4、租船人负责船舶调度与营运安排,并负担所有营运费用。时间风险在租船人一边。船东只按期收取租金,因此船舶使用效率与船东毫不相干。5、租金率确定是根据船舶装载能力与租期等因素由双方协商定下。租金支付方式通常以每月或每半月预付租金率乘以一个月时间为一次预付租金数。6、若光租船舶是一艘船厂要建造新船,那么船东与船厂造船合同及建造规范必须事先征得租船人同意才可与船厂签约建造。另外在建造中,未征得租船人同意,船东不能自作主张与船厂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