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浙江大学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培养目标
兽医硕士专业学位招生面向省市县各级兽医防疫检疫、现代化大中型畜牧生产企业、动物药品生产与管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的专业人员。培养从事动物疫病控制、检验检疫、技术监督、兽药开发与市场管理和兽医业务与管理领域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人才。
具体培养要求为:
1、较好地掌握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积极为我国经济建设和兽医现代化服务。
2、较好地掌握专业领域的理论基础和专业知识,具备较宽广的相关学科知识,熟悉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能较熟练地阅读专业领域的外文资料、熟悉我国兽医事业的现状,了解国际兽医行业的发展动态和趋势。
3、  较强的运用现代科学技术和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较强的统筹决策,组织管理能力。能独立担负动物防疫检疫、兽医技术管理、行政执法、兽药管理、动物防疫相关项目规划与实施工作。
入学要求
1、招生对象:主要为学士学位获得者,具有3年以上兽医相关实践经验;或者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学历,4年以上兽医相关实践经验者;或者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毕业学历,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6年以上兽医相关实践经验,身体健康、工作业绩突出,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2、入学考试:按照国务院学位办统一要求进行。
三、培养方式及学习年限
学习年限:一般为三年,实行学分制,根据具体情况可适当提前或延长,但不超过五年。
2、学习方式:采取进校不离岗、在职的方式学习,但在校学习时间累计不少于六个月。
3、指导方式:实行双导师制,由校内具有兽医、农业或农村管理实践经验的导师与校外实践部门推荐的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联合指导。(论文指导实行导师负责制,由导师小组集体指导,高等学校与兽医部门合作培养的方式)
四、课程设置及必修环节
兽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课程设置注重体现整体性、综合性、实用性、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培养综合能力。课程学习总学分不低于36学分,分必修课、选修课、文献阅读与专题报告、必修环节四大类。教学内容应具有宽广性和综合性,反映当代兽医科学技术发展前沿。
性质
名称
学分
学时
备注
必
修
课
程
政治理论
2
21学分
外语
基础外语
5
专业外语
基础理论课程
4
专业基础和专业类课程(不少于4门)
10
选
修
课
计算机应用类课程
至少三门,不少于11学分
经管和法律类
动物及环保类
相关学科课程
其它
文献阅读与专题报告
4
各二次
开题报告
第三学期结束前完成
论文工作中期报告
第五学期结束前完成
五、学位论文
1、选题
兽医硕士学位论文选题必须密切结合实际,针对动物防疫检疫、兽医管理和技术服务等方面的重要问题,开展应用性研究或针对有重要应用价值或理论意义的问题进行研究,研究工作应有一定的新意和实用性。
论文形式:
(1)调研报告;
(2)案例分析;
(3)研究论文。
论文评价
学位论文必须是经导师指导和认可,由攻读学位者本人完成。
论文评价应着重考察学生运用现代科学理论知识、方法和技术,分本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对研究的问题应有一定的见解或新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