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丰都县教育委员会
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小学校园电视节目
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镇乡(街道)教管中心、委直属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精神,进一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充分发挥校园影视资源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促进学生素质全面发展,提高教师应用校园影视教育技术的能力。根据重庆市教育信息技术与装备中心<<关于举办第七届重庆市中小学校园电视节目评选活动的通知>>渝教技装综[2013]6号文件精神。经领导研究决定举办第七届中小学校园电视节目评选活动。获市级一等奖的作品,可推荐报送参加全国第十届校园影视奖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分类详细说明见附件1)
(一)校园影视节目,共分六类
包括校园新闻类、校园专题类、校园文艺类、电视教学类、校园主持人和综合类等。
(二)校园影视实践与研究论文
二、奖项设置
(一)校园影视节目(含播音与主持)评选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分类设奖)。
(二)论文评选设立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
三、参评要求及参评费
1、参评单位和个人必须按附件1中<<第七届重庆市中小学校园电视评选活动参评说明>>要求制作参评作品,并以正楷字体填写好相应的(见附件2)申报表。一式两份,盖上鲜章由各镇(街道)乡教管中心,直属中小学校统一组织报送教委教仪装备站。
2、报送作品截止日期2013年4月26日。
3、联系人:张光品电话:70700912 邮箱:fd_zgp@
4、参评费:县级参评免费。参加市级电视作品评参评费300元/每部(主持人免费);论文参评费100元/篇。
附件:
二O一三年二月二十六日
附件1:
第七届重庆市中小学校园电视节目评选活动参评说明
一、校园影视节目内容及格式要求
校园新闻是指:对校园内发生的有教育意义和社会价值的事件,通过电视画面语言所进行的具有真实性、时效性的新闻报道。这类节目的内容必须以事实为依据,利用简洁清晰的画面、解说与字幕,精炼地阐明事件的起因、时间、地点、经过和结果,长度不超过2分钟。
(1)反映学校整体发展情况或某一方面突出情况的专题电视片。该类专题片除可以全面反映学校的整体发展情况,还可以纪实手法围绕学校的教育教学、特殊事件以及校园人物等方面展开深入挖掘,长度不超过10分钟。
(2)以《身边的民俗文化》为主题的命题专题类节目。该类节目以反映师生身边的、具有地方特色的生产、生活民俗,岁时节日和人生礼仪民俗,信仰民俗和民间艺术(戏曲、歌舞、游戏、手工艺等)为主要内容。在拍摄的时候,除了要求制作者能够生动、有趣、有创造力地运用电视语言反映上述民俗之外,还应充分体现校园影视节目制作人深入探索、挖掘这些民风、民俗的过程与感悟,长度不超过10分钟。
校园文艺类分校园微电影、校园歌曲(MTV)、电视散文、课本剧等。
(1)微电影
微电影以真实生活为创作素材,有鲜明的主题,注重真实性和艺术性的有机结合,杜绝血腥及低俗画面,长度不超过10分钟。
(2)校园歌曲:利用MTV的手法拍摄的电视节目。提倡原创,也可以在原有歌曲的基础上进行再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