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走进留守儿童关爱留守儿童笔记第一章理论解读:留守儿童是一种社会现象[ 主要内容] 本章主要从社会大背景以及理论研究两个方面,帮助学习者认识留守儿童出现的时代背景以及已有的研究成果。[ 重点和难点] 重点是要把握留守儿童作为一个群体, 出现有其不可逆转的社会因素, 是国家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难点是要充分认识留守儿童的出现是一种社会现象, 但并不必然导致一种社会问题的出现。“留守儿童”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 加强和解决农村“留守儿童”问题, 不仅关系到农村人口质量, 还会影响国民素质的提高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战略目标的实现, 影响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一、留守儿童问题的提出目前, 我国正处于由农业国向工业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的社会转型中, 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日益加快, 市场对劳动力资源的需求不断增加, 农村人口向城市流动的趋势也呈上升势头。农村人口、尤其是农村青壮年人口已成为社会流动的主体。根据 2005 年全国 1 %人口抽样调查的数据, 留守儿童在全体儿童中所占比例为 %, 全国留守儿童数量达 6055 万人。与 2000 年( 2300 万人)相比,增长 163 %,年均增长 21 %。农业户口的留守儿童在全部留守儿童中占 %,据此计算 2005 年全国农民工留守儿童数量达 5598 万人。以年均增长 21% 计算, 2010 年全国农民工留守儿童数量达 亿。但是,在农民工进城缓解农村剩余劳动力、促进社会发展的同时,由于城乡二元结构、户籍制度及其他因素的制约,大部分农民工的孩子却不能随父母人城读书而是留在家中,由此也出现了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留守儿童”。据相关研究, 到 2005 年,农民工随迁子女的规模为 1400 万人,农民工留守子女的规模为 5000 多万, 且这个数字每年都呈递增趋势。预计到 2020 年, 农民工随迁子女将达到 2300 ~ 2400 万人,而农民工留守子女规模将达到 8000 万。留守儿童是一个特殊群体, 不仅在于其数量之多, 更在于留守儿童群体潜在或已经暴露出了许多问题, 有些孩子甚至走上的违法犯罪之路,“在一些地区, 这类青少年犯罪案件占到全部案件的 40% 以上”,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留守儿童个人的成长和发展, 关系国家未来的稳定发展。有学者疾呼“留守儿童”问题不是农村之事,更不是农民工的家庭“私事”, 是全社会的事,研究留守儿童具有非常现实的社会意义。从本质来说, 留守儿童是我国现阶段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必然产物。地区经济发展及农业生产水平决定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具有明显的地域特征。一般而言,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始于中东部地区的人口大省, 西部地区大规模的人口流动起步比较晚, 因此, 这种地域性的差异也就决定了人口流动的伴生物——留守儿童的总体特征因地区差异而有所不同。具体而言, 中东部地区与较晚产生留守儿童的西部地区相比, 其留守儿童的问题在程度和内容上都有所差别。因此对于留守儿童的研究必须考虑其地区的特点。从目前调查的情况看,一方面,留守儿童问题呈现区域特征。一是留守儿童仍高度集中分布在四川、广东、江西、安徽、湖南、海南、河南等省份,其在全国留守儿童总量中所占比例分别达 % 、 % 、 % 、 % 、 % 、 % 和 % 。四川、广东、江西、安徽、湖南和海南等 6 个省的留守儿童在全国留守儿童总量中所占比例超过半数, 达到 % 。由于这些地区留守儿童现象比较早, 已经引起了广泛关注。各地基本上都出台了措施, 进行政策干预。如,在四川、安徽、河南、江西、湖南和湖北等省所辖各地方政府基本都采取了灵活多样的措施,积极应对留守儿童这一社会现象。有关留守儿童的许多举措有些是地方政府行为, 有些是在省级政府相关部门如妇联等推动下在全省推广的, 如四川省的“留守儿童关爱行动”领导小组制度在全省已实现了层层成立。而有些措施已扩展到全国,如“共享蓝天”行动就先后在全国几个留守儿童大省得到启动。二是西部地区由于这一问题近十年才开始出现, 目前基本处于放任自流阶段, 所以暴露出的问题更加严重。这一点在媒体报道的相关问题频频出现于西部,有关措施却鲜见于西部的现状就能有力证明。另一方面, 留守儿童问题的关键是其在成长过程中父母的“缺席”, 留守儿童潜在或已经暴露的问题都是由于父母的缺席和恶劣的、复杂的生存环境影响的结果。一是从留守儿童个人成长而言, 父母外出后, 容易造成农村留守儿童不安全感增强、心灵更加孤寂、对父母的思念更切。这种生活状态对儿童健康成长极为不利,主要会影响孩子情感的体验和表达、行为习惯的养成, 以及是非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的形成。尽管我们不能武断地认为留守儿童就是问题儿童, 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