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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须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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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须知.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20/4/20 文件大小:3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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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须知.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须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简称城乡居保)是由政府主导,采取个人缴费、政府补贴、集体补助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实行个人账户养老金和基础养老金相结合的待遇支付政策,以保障城乡居民年老后基本生活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参加城乡居保必须了解以下事项::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具有赫山区户籍,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登记程序:参保人携带第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乡镇人社服务中心办理参保登记,也可直接到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办理。:赫山区城乡居保缴费标准设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2500元、3000元14个档次。缴费补贴:按1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补贴30元/年;按2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补贴35元/年;按3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补贴40元/年;按400元档次缴费的,每人补贴45元/年;按500元及以上档次缴费的,每人补贴60元/年。因故中断缴费的,允许补缴,但不享受缴费补贴。集体补助:有条件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对参保人员缴费给与补助;鼓励其他社会经济组织、公益慈善组织、个人为参保人员缴费提供资助。政府代缴:60岁以下符合政府代缴条件的五保对象(三无对象)、重度残疾人(一级和二级残疾)、重点优抚对象,区人民政府代其缴纳全部每年最低缴费档次的养老保险费。暂时未享受到政府代缴政策的,应在每年5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和相关证件到镇(街道)人社服务中心申报政府代缴。缴费方式:参保人应在每年1月1日-10月31日期间持社保卡或身份证在农商行和农行任一网点缴纳保费,也可与银行、经办机构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书》,由银行代扣代缴保费。:国家为参保人员建立终身记录的城乡居保个人账户。个人缴费、缴费补贴、集体补助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个人账户储存额按国家规定计息。账户管理:参保人员不能提前支取个人账户储存额,参保人员中断缴费的,其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并继续计息;参保人员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资金余额依法继承。:参加城乡居保的个人,年满60周岁,累计缴费满15年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可以从达到待遇领取条件开始领取。城乡居保制度实施时(2011年6月30日)止,已年满60周岁且未领取国家规定的基本养老保障待遇的,不用缴费,可以直接按月领取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待遇标准:城乡居保待遇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组成,待遇支付终身。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个人账户养老金(个人账户累计储存额/139)。参保人员缴费累计超过15年的,每增加1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增加1元(不含补缴年限)。目前我区城乡居保基础养老金标准为每人每月80元。资格认证:我区每年4-5月份集中对城乡居保待遇领取人员开展资格认证工作,符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