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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石井平地山旧村地块三旧改造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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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石井平地山旧村地块三旧改造方案.doc

上传人:daoqqzhuanyongyou2 2016/3/12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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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石井平地山旧村地块三旧改造方案.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 1—附件:东城区主山设计师大厦旁地块“三旧”改造土地征收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为推动东城区主山设计师大厦旁地块“三旧”改造工作, 加强对该地块“三旧”改造中拆迁补偿工作的指导, 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该地块的实际情况,制定改造项目中涉及土地征收、房屋及有关设施拆迁补偿问题的办法。一、补偿范围该片区经市政府审批确定、纳入“三旧”改造范围的所有需征收土地和拆迁房屋及有关设施。具体范围根据该片区改造单元规划确定。二、土地补偿本案中,土地收回或征收一律实施货币补偿,不予土地置换。(一) 收回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补偿该地块改造范围内的原集体建设用地, 属主山股份经济联合社所有,自 1990 年有主山股份经济联合社使用。根据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试行), 东莞市东城区主山股份经济联合社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后与有关单位合作开发建设进行改造的方式进行改造,则不需作土地补偿。三、建(构)筑物补偿(一)具有房产权证的建(构)筑物本案中, 私人住宅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实行房屋产权置换, — 2—补偿方式由被拆迁人自行选择。其他建筑物包括厂房、宿舍及厂区内办公楼等原则上只实行货币补偿, 不进行房屋产权置换。被拆迁房屋面积以房地产权证载明的建筑面积计算。房屋置换后所剩主体建筑面积按补偿价计算。 1 、货币补偿(1) 货币补偿的标准,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相关规定, 采取评估方式评估确定房屋价值, 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协商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对拆迁构建物进行估价, 再根据评估价作价补偿,并不低于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2 )私人住宅、工厂宿舍、商业用房、房地产用房按装修标准补偿,拆迁公布后抢建抢装修的不作补偿。(3 )厂房、棚架结构及简易建筑、电梯按其使用年限折旧给予补偿。一般折旧原则: 2-5 年按九折, 6-8 年按 8折, 9-10 年按 7折, 10 年以上在 4-6 折范围内进行折旧。(4) 装修补偿: 住宅及商业铺面装修补偿价格为 500 元/M 2, 厂房装修补偿价格为 300 元/M 2, 附属及简易建筑不作装修补偿。 2 、房屋产权置换(1 )本案中的房屋回迁安置,采用安置房置换形式,由东莞市东城区主山股份经济联合社把其集体组织所有的集体建设用地改变为国有建设用地后与有关单位合作开发建设,在主山设计师大厦旁“三旧”改造项目规划红线地块内建设安置房提供置换。(2) 为保障居民的福利分红和集体的日常支出,集体的物业以商业办公楼及安置房根据双方协商的条件予以产权置换。— 3—(3 )对选择产权置换的私人房屋业主,按照如下原则给予回迁配置安置房: ①私人房屋三层半以下建筑面积按 1:1 平方米置换拆建后的安置房( 私人房屋超出三层半以上的部分只能按货币补偿, 不予产权置换)。②集体出让商品房单元建筑面积按 1: 平方米置换拆建后的安置房。③首层商铺建筑面积按 1: 平方米置换拆建后的商铺,其他参考①②点补偿。(二)无房产权证的建(构)筑物 1 、无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