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级代理协议书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
级
代
理
协
议
书
甲方: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山东方明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一级代理协议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为加强甲、乙双方2013年的合作,对于合作中的有关事宜,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以下共识,以此共同遵守。
一、名词解释
1、代理区域:甲方授权乙方可以销售甲方产品的区域,乙方可以在该区域内构建甲方产品分销网络和进行终端推广,在甲方授权后参与当地各级医疗机构的招投标工作。
2、代理费用:乙方代理销售甲方产品的销售佣金。
3、出厂价:指甲方对乙方的开票价格。
4、调拨价:指乙方销售给其它商业公司的价格。
5、终端价:指乙方销售给终端用户的价格。该价格不得低于出厂价的104%。
二、代理区域的约定
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授权乙方作为(以
地区为单位填写清楚,不得以省为单位填写)地区的一级代理商,未经甲方授权,乙方不
得超出上述区域销售甲方产品。
三、代理产品范围
1、代理品种范围见附件六
2、代理产品协议量:乙方承诺充分利用自身网络优势,积极调动内部销售人员力量,大力在代理区域内开展适应甲方要求的二级分销活动。全年完成甲方产品销售回款金额(以回款计)不低于______ 万元
四、代理费用支付标准及办法
1、在代理协议期限内,如果乙方能够100%(含100%)完成本协议中协议量的要求,并将甲方货款全部结清,%做为乙方的代理费用,于次年1月一次性结清。
2、如果乙方销售回款金额不足协议量的100%,销售回款每降低1%,甲方有权扣除乙方代理费总额的2%。乙方
年销售回款金额低于协议量的85%不享受甲方的代理费用支持政策。
3、乙方收到甲方代理费后,应为甲方开具发票或《收到汇款证明》,证明中应包含收到款项内容信息,并加盖单位财务公章以示证明。
4、如果乙方在6月份销售回款金额达到了全年协议量的50%(不含50%)以上, 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在6月底提前兑现代理费的申请,由甲方按上述程序兑现。未完成销售进度要求的不得提前兑现。
5、对于基本药物目录中甲方低于正常执行价格中标的品种,该品种的销售回款金额可计入乙方全年销售回款总金额,但不享受甲方的年终返利政策(因甲、乙双方在基本药物中标品种的配送协议中,低于正常执行价格中标的品种,甲、乙双方已约定有配送费和留有利润空间)
五、货物运输、运费和收货确认:
1、甲方为乙方运送货物,并承担货物从甲方到乙方所在城市车站、码头的运费,主要运输方式为物流、汽运等。
2、乙方收到承运单位所送货物后,须经乙方授权的收货人签字或在运单上加盖收货专用章予以确认。甲方以上述运输单位出具的收货回执作为乙方收到货物的证明。经乙方授权收货人签字或已经加盖收货专用章的收货证明材料上,如无任何货物破损和短少信息,甲方自动认定乙方已将甲方货物收讫。
六、合同和价格约定:
1、乙方向甲方定购货物,必须与甲方订立采购合同,作为当期交易价格和其它交易条款的证明。
2、双方交易价格变动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但两次或多次交易间,甲方无书面通知价格变动者,可依前例签订合同。无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单方降低合同价格无效。
3、乙方对2>外销售甲方产品,销售价格必须接受甲方价格约束,即销售给协议二级商的价格不得高于甲方的出厂价格。销售给非协议二级商的价格,要大于甲方出厂价的2%以上,销售给终端的价格,要大于出厂价的4%以上。低于上述标准的,甲方有权纠正或视纠正结果自主决定是否给予停货处理。老经销商终端销售价格未能达到上述控制标准的,须在甲方指导下,用三个月(首月调至出厂价,次月调至出厂价的2%,第三个月调至4%)的时间达到上述标准。
4、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产品推广工作,将甲方的产品做为主推,保证将产品及时配送到丙方指定仓库。
七、回款方式:
甲、乙双方约定以电汇的方式进行货款结算。如乙方以承兑方式为甲方结算货款,需经甲方允可,否则甲方将收取乙方%的承兑费用,乙方须每月与甲方结算一次货款。
八、市场监督:
1、为保证所有经销商的共同利益,甲方有权对乙方销售价格和销售区域进行监督,并授权业务员和公司有关人员执行。当有甲方上述人员持相关授权到乙方调查价格和流向时,乙方有义务免费向甲方提供真实的流向和价格证明。并根据核实结果作出相应调整意见,乙方拒不配合的,甲方有权停止发货,并免除相关代理费的兑现责任。
2、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作好代理区域内甲方产品的销售价格监督,并对外区域窜来的货物负有举报责任。
九、市场拓展:
1、乙方应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