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50
文档名称: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doc

格式:doc   页数:50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doc

上传人:Hkatfwsx 2014/4/23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创业板首发招股说明书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本次股票发行后拟在创业板市场上市,该市场具有较高的投资风险。创业板公司具有业绩不稳定、经营风险高、退市风险大等特点,投资者面临较大的市场风险。投资者应充分了解创业板市场的投资风险及本公司所披露的风险因素,审慎作出投资决定。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SHENZHEN JASIC TECHNOLOGY CO.,LTD.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西乡街道鹤洲恒丰工业城)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申报稿) 声明:本公司的发行申请尚未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不具有据以发行股票的法律效力,仅供预先披露之用。投资者应当以正式公告的招股说明书全文作为作出投资决定的依据。保荐人(主承销商) (住所:深圳市罗湖区红岭中路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1-1-0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发行概况(一)发行股票类型: 人民币普通股(A股) (二)发行股数: 不超过5,550万股(三)每股面值: (四)每股发行价格: [ ]元(五)预计发行日期: [ ]年[ ]月[ ]日(六)拟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七)发行后总股本: 不超过22,150万股(八)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 1、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爱平和潘磊、股东周源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的限售安排及股东对所持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前述承诺外,在任职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2、朱亚云、赵家柏、熊红和郑勇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3、黄建才、周晓宇、夏如意和周斌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在任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50%。 4、复星创投、宇业投资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1-1-1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24个月内转让的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该部分股份总数的50%。 5、范金霞、招商科技、龙蕃实业、卿小湘和冯汉华承诺: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在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除上述承诺外,范金霞同时承诺:在萧波任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萧波离任后6个月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根据《境内证券市场转持部分国有股充实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发行方案及国务院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国有股转持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0]439号),本次发行后,招商科技、、()股份划转给社保基金(按本次发行数量上限5,550万股计算)持有,社保基金将继续履行禁售期义务。(九)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十)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 2010年12月6日 1-1-2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发行人声明发行人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招股说明书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中国证监会、其他政府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任何7>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1-1-3
深圳市佳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重大事项提示本公司特别提请投资者注意下列重大事项: 一、股份流通限制、自愿锁定的承诺(一)公司实际控制人徐爱平和潘磊、股东周源承诺:自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