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福建开发无居民海岛保护和规划先行
福建是海洋大省,同时也是海岛大省,全省共有2214个海岛,面积大于500平方米的海岛有1500多个,海岛数量位居全国第二位。这些星罗棋布的海岛,宛如镶嵌在碧海上的一颗颗美丽“明珠”。
近年来,随着海洋开发领域拓展、海岛开发被合法“解冻”,福建沿海各地掀起了开发海岛的热潮。这些“明珠”在迎来旅游发展新机遇的同时,也面临着生态环境保护的压力。由于人们在开发使用海岛过程中没有注意保护,随意地开礁炸石、大兴土木,出现“无序、无度、无偿”三无现象,导致海岛生态环境和资源破坏日趋严重。
“面对这股开发热潮,海岛资源保护刻不容缓。”福建海洋与渔业厅海域和海岛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前不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发布了《福建省海岛保护规划》,对2000多座海岛进行分区、分类管理,实施区别性对待,探索海洋经济可持续发展,开发“海岛游”。
规划132个无居民海岛开发旅游
福鼎市的莲花屿、蕉城区的黄湾屿、连江县的洋屿、泉州台商投资区的大坠岛和厦门市的宝珠屿等132个无居民海岛为旅游娱乐用岛,用来开发景观旅游、度假旅游。
福建省海域面积广阔,海岸线曲折,海湾和岛屿众多,海岛资源比较丰富,分布也相对集中,呈明显的链状、密集型分布,多数以列岛或群岛的形式出现。兴化湾湾口的南日群岛以北(含南日群岛)的海岛数量约占全省的72%。
2010年3月1日,《海岛保护法》正式生效实施后,国家确立了对海岛实行科学规划、保护优先、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原则。福建也相继出台了《福建省海洋功能区划》、《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福建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等一系列政策法规,将海岛开发纳入有序管理。随着2012年福建加快海洋经济发展正式上升为国家海洋经济发展战略后,福建无居民海岛开发迎来了难得的历史机遇。
根据福建省海岛地名普查阶段性成果,福建省纳入此次规划的海岛总数为2204个。其中,有居民海岛90个(未包括由台湾地区管辖的10个有居民海岛),无居民海岛2114个。这些海岛中,旅游景观资源主要分布在沿岸海域以及海湾湾口、湾内的海岛。
据介绍,许多岛礁拥有独特的自然生态景观和地质景观,构成海岛独特的旅游资源,有些海岛拥有各种人文景观,有的是观鸟的优良场所,有的海岛湾澳沙滩平坦、沙粒均匀、海水水质好,都是海岛宝贵的旅游资源。如福瑶列岛、三都澳内的海岛、海坛岛、闽江口的海岛、厦门湾内的海岛、东山岛、湄洲岛等均是具有休闲、度假或朝圣特色的海岛,并已规划为海岛旅游风景名胜区。
福建省海岛大部分位于沿岸海域,少数离大陆20公里~40公里。《规划》按照由远及近的布局,将海岛划分为东部领海基线保护区、近海特别保护区、近岸保留区、沿岸与海湾开发利用区等四个区域,分别施以严格保护、特殊保护、一般保护、适度开发的区别管理。
按照海岛规划功能分类体系,结合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现状,将东沙岛、七星列岛等340个已建、待建保护区或有特殊功能的岛屿,列为特殊保护类海岛,禁止开发利用;将福鼎市的双屿、霞浦县的纵横屿等1242个海岛,没有明显的资源优势,目前或近期不具备开发条件的海岛列为一般保护类海岛,暂不开发。剩余532座具有一定优势资源的海岛,可以适度开发利用。
在这些可适度利用类海岛中,福建规划福鼎市的莲花屿、蕉城区的黄湾屿、连江县的洋屿、泉州台商投资区的大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