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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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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上传人:文库旗舰店 2020/5/19 文件大小:57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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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厦门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规定厦大研﹝2017﹞60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学生管理行为,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培养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厦门大学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厦门大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第三条学生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努力学****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深入学********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具有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精神;应当增强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惯;应当刻苦学****勇于探索,积极实践,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应当积极锻炼身体,增进身心健康,提高个人修养,培养审美情趣。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四条凡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当由本人持录取通知书和有关证件,按学校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或研究院(以下简称学院)提交书面请假材料并附相关证明。请假时间原则上不得超过两周。未请假或请假逾期的,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第五条学校在报到时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初步审查,审查合格的给予办理入学手续,予以注册学籍;审查发现新生的录取通知、考生信息等证明材料,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者有其他违反国家招生考试规定情形的,由学院上报招生部门,招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入学资格。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初查具体办法由学校另行规定。第六条新生因病或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入学的可以申请保留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期间不具有学籍,不享受在校研究生待遇。申请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应当在新生报到前两周持《厦门大学研究生保留入学资格申请书》及相关书面证明材料,经学院同意后报送研究生院批准。获准保留入学资格的研究生,其学****年限从其正式入学注册学籍的时间算起并编入相应年级。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研究生应于新学年开学前两周向学院申请入学。因病保留入学资格的,还须提交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下同)出具的病愈证明,符合入学体检要求的,可办理入学手续。复查不合格的,提交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取消入学资格。逾期两周不办理入学手续且未有因不可抗力延迟等正当理由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保留入学资格原则上以1年为单位,时间最长不超过2年。新生应征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含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学校保留其入学资格至退役后2年。第七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及学校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内容主要包括以下方面:(一)录取手续及程序等是否合乎国家招生规定;(二)所获得的录取资格是否真实、合乎相关规定;(三)本人及身份证明与录取通知、考生档案等是否一致;(四)身心健康状况是否符合报考专业或者专业类别体检要求,能否保证在校正常学****生活;(五)艺术、体育等特殊类型录取学生的专业水平是否符合录取要求。复查中发现学生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情形的,确定为复查不合格,由学院上报招生部门,招生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复查中发现学生身心状况不适宜在校学****经学校指定的医院诊断,需要在家休养的,经研究生院批准,可以按第六条规定保留入学资格。研究生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具体办法由学校另行规定。第八条学院提请对研究生作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前,应告知研究生本人作出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研究生享有陈述和申辩的权利,听取该生的陈述和申辩。第九条学校在对研究生作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前,应事先进行合法性审查。对研究生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由学校出具决定书。取消入学资格、取消学籍决定书送达由学院按第五十一条退学决定书送达的方式送达。第十条研究生每学年注册两次。在秋季学期和春季学期由学生本人持研究生证按学校规定的时间到所在学院办理注册手续,方可取得学****资格。已完成课程学****的延期或非全日制研究生也须到校注册并与导师交流研究进展情况。各学院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到校注册时间,但不得迟于开学后1个月,且学院应当提前将注册时间安排报研究生院备案。研究生注册前应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等相关费用。未按学校规定缴纳学费或者其他不符合注册条件的,不予注册。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以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研究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或者其他形式的资助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因故不能按时到校注册者,应事先向学院书面请假并附相关证明,请假时间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