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城市公共服务设施1、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与规模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城市的性质、城市的物质生活水平和城市的文明程度。2、城市公共设施的内容设置及其规模大小与城市的职能和规模相关联。即是某些公共设施(如公益性设施)的配置与人口规模密切相关而具有地方性;有些公共设施则与城市的职能相关,并不全然涉及城市人口规模的大小,如一些旅游城市的交通、商业等营利性设施,多为外来游客服务,而具有泛地方性;另外有些公共设施时兼而有之,如一些学校等。3、城市公共设施的系统布置与组合形态,是城市布局结构的重要构成要素和形态表现。4、城市公共设施是以公共利益和设施的可公共使用为基本特性。5、城市公共设施一般包含有建筑、场地、绿地及附属设置。一、概述二、公共设施用地的分类依照国标《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J137—90)规定,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为八大类:(1)行政办公类(2)商业金融类(3)文化娱乐类(4)体育类(5)医疗卫生类(6)大专院校、科研设计类(7)文物古迹类(8)其他类一、按使用性质分类《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规定: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分类,应与城市用地分类相对应,分为:(1)行政办公(2)商业金融(3)文化娱乐(4)体育(5)医疗卫生(6)教育科研设计(7)社会福利设施用地二、公共设施用地的分类二、按《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城市公共设施用地(citypublicfacilitieslanduse)指城市总体规划中的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设计、社会福利共七类用地的统称。三、定义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应根据规划城市规模确定。城市规模与人口规模的划分如表所示:(一)城市公共设施用地指标城市公共设施规划用地综合(总)指标应符合下表所示:1、各项城市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应根据城市的性质和人口规模、用地和环境条件、设施的功能要求等进行综合协调与统一安排,以满足社会需求和发挥设施效益。2、城市公共设施的种类繁多,他们的分布因各自的功能、性质、服务对象与范围的不同,而有各自的要求。他们与城市的其他功能地域有着配置的相宜关系,需要通过规划过程,加以有机组织,形成功能合理,有序有效的布局。3、在总体规划阶段,在研究确定城市公共设施总量指标和分项指标的基础上,进行公共设施用地的总体布局,包括分类的系统分布,和公共设施分级积聚,组织城市分级的公共中心。按照各项公共设施与城市其他用地的配置关系,使之各得其所。(二)公共设施用地布局要求一、行政办公用地1、行政办公设施规划用地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2、布局原则行政办公设施用地布局宜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以提高效率。四、各类用地布局指党政行政机关、党派和团体等市属机构,以及非市属的行政管理机构和其他办公设施用地指城市居住区级以上(不含居住区级)的商业和服务业、金融和保险业等设施的的用地。1、商业金融用地指标应符合下表的规定四、各类用地布局二、商业金融用地2、商业金融设施宜按市级、区级和地区级分级设置,形成相应等级和规模的商业金融中心。各级商业金融中心规划用地指标宜符合下表的规定。各级商业金融中心规划用地指标(hm2)四、各类用地布局二、商业金融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