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桩基检测技术服务合同委托方:检测服务方:签订地点:签订日期:合同协议书甲方(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乙方(检测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桩基检测技术服务的相关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共同恪守履行。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第二条检测项目和要求1、岩基静载荷试验,以确定地基极限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2、锚杆抗拔试验,以确定其极限承载力是否满足设计要求。第三条执行标准 满足国家相应规范(规程)的要求,同时也必须满足地方标准(技术文件)和本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检测所依据的国家规范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建筑桩基检测技术规范》JGJ106-2014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12第四条工期自检测工作完成后三天内出临时报告;根据甲方时间节点要求提交正式报告,以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要求。第五条检测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各项检测项目费用实行含税综合固定单价包干的计费方式,其中:1、岩基静载荷试验单价为:4000元/点;2、锚杆抗拔试验单价为:1000元/根。合同单价不会因工资、物价、费率的变动或政府颁发的任何调价文件之要求而有所调整,不会因设计调整、业态调整和开工日期等因素而调整,不会因检测条件或措施的变化而调整。(二)该合同单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完成和实施本工程检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水电费、各项措施费、施工现场转场、设备运输和安拆、安全文明措施、垃圾外运、保险、配合费、利润、管理费、税金、应向政府及主管部门缴纳的各项法定手续费用等。该价格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作调整。(三)检测费用采用“固定合同单价,工程量按实结算”方式。依据据实的工程量×合同单价-应支付违约赔偿金=本检测工程结算费用。(四)在乙方交付试验报告时,甲方一次性付清检测费用。(五)乙方应在甲方支付费用前,依据甲方批准的金额,先行向甲方提供足额合法且符合当地税务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保证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为【6%】,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后的5日内送达甲方。乙方确保向甲方开具或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票面信息全部真实,相关品目、价款等内容与本合同一致。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40日内通过防伪税控系统认证,并在认证通过后支付相应款项,如认证不通过甲方有权延迟支付相应费用而不被视为违约,亦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第六条甲方责任1、提供桩基设计图(及相关资料)、施工记录、工程地质勘察报告;2、提供场地三通(水源、电源、临时施工道路),保证乙方仪器及运输设备顺利进出场;3、书面确定检测桩数、桩号、最大荷载检测值;4、负责督促、协调桩基施工单位现场处理,以满足测试条件。第七条乙方责任1、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检测,并对检测结果负责。2、合同生效后三天内,乙方应提交《检测实施方案》。实施方案中应有针对性的提出专项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实施方案经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3、负责通过政府主管部门审查并备案,负责为满足检测而进行的一切之现场处理工作等。4、必须认真贯彻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规、规定和条例,在检测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甲方及监理工程师对安全生产、消防、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