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河北省最新校车安全管理条例[校车管理办法]永乐学区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办法中心幼儿园、小明星幼儿园:为了切实加强对我学区幼儿园专用校车安全管理,保障幼儿乘车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县局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办法。1、校车安全管理要始终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2、校车必须做到专车专用,严禁从事与接送幼儿无关的活动。3、校车驾驶员由各幼儿园自行招聘。驾驶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有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2)年龄55周岁以下,思想品德好,责任意识强,身体健康;(3)最近3年内无一安全事故记录;(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各幼儿园要制定接送方案,确定校车接送路线,做到定线路、定时间、定人员、定时速,切实做到一人一卡,人卡分离,确保运输安全有序。5、定期对车辆进行安全性能检测检验,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况良好。6、校车要配备有效的灭火设备。在车厢内显著位置公示监督和投诉举报电话。7、幼儿园要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逐车逐人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加强对驾驶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和业务知识培训,并对驾驶员从事接送学生的活动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坚决杜绝超员运行、超速行驶、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违规行为,确保校车安全运行。8、驾驶员要着装整洁,语言文明,不得在车内吸烟;不得搭载本车学生以外的其他人员。9、驾驶员岗位要相对固定,不得随意调换和替换。10、园签订校车交通安全管理责任书,建立健全工作督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指导监督学校做好学生乘车的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