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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烟草业建设发展意见政府工作意见.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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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烟草业建设发展意见政府工作意见.doc

上传人:2286107238 2016/3/17 文件大小: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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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村委烟草业建设发展意见政府工作意见各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稳步扩大烟叶种植规模, 不断提高烟叶质量, 加快全乡烟叶基地发展, 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 现就 2012 年烟叶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采花乡五次党代会和八届人大一次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全国、省、市、县烟叶工作会议精神, 落实“计划种植、合理布局、突出特色、加强基础、提高效益”的烟叶工作方针, 稳步扩大种植规模, 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投入力度, 着力改善生产条件, 不断提升规模化、标准化、专业化水平,加快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步伐。二、计划任务 2012 年全乡计划种植烟叶 5000 亩,产量 万担(各村计划任务见附表)。三、相关政策㈠提高烟叶收购价格。 2012 年马里兰烟收购价格将上调 15% 以上,价外补贴将保持 2011 年总体水平不变。㈡加大灾害救助政策补助力度。烟草部门将继续执行《省烟叶生产自然灾害预防及救灾补偿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按省级救助额度的 2/3 配套, 县乡各承担 1/3 , 确保因灾害绝收烟叶面积亩平补助 1000 元以上。㈢持续实施运费补贴政策。对未通公路的偏远区域种植的烟叶,按照不同地理位置给予 3-15 元/ 担的运费补贴,其对象由各村于 6 月底前凭种植合同确定。㈣设置年度烟叶生产大户奖。 2012 年对实际种烟 10 亩以上的大户且单产不低于 350 斤的对象给予适当奖励。㈤继续表彰和奖励烟叶生产骨干带头人。骨干带头人个人种植面积不低于 3 亩,其所在片区烟叶面积不低于 50 亩。㈥实行项目政策重点倾斜。一是对烟叶相对集中区域的公益事业由村委会针对实际需求和群众自愿写出专题报告, 政府优先安排“一事一议”或者帮助协调帮扶单位给予一定的支持。二是在安全饮水、农房建设、新农村项目、民政救助等方面优先考虑烟农。三是积极支持烟农购买烟机,新建烟叶标准晾房、晒棚。烟草部门按程序申报和兑现补贴资金。㈦提高烟叶生产组织奖标准。按照产量考核, 完成计划 95% 以上的村按照 5元/ 担给予奖励,完成计划 90% 以上的村按照 3元/ 担给予奖励,完成计划 90% 以下的村取消奖励。组织奖应兑现给村组有突出贡献的相关人员,严禁平均分配。㈧奖励烟叶技术员。对烟叶技术员完成责任片内工作任务的年终由政府给予 1000 元奖励, 在收购中均价超过全县平均价格的, 每名技术员给予 500 元奖励, 对均价排名全县第一的收购组每名技术员另外给予 500 元奖励。㈨加大示范基地建设。一是集中力量在红渔坪村建设生态烟叶示范基地 300 亩,相关政策不低于 2011 年。二是各村、各收购组各技术员必须保证分别办好一个连片 30 亩的小型示范基地。㈩加大政策考核力度。一是按照面积占 60% 和产量占 40% 的比例考核; 二是对百亩以上烟叶产业村的目标综合考核烟叶比分增加至 50% ,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