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分析
中国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分析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构建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与趋势。20世纪90年代之后,积极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已成为中国拓展对外贸易合作渠道,谋求更多政治经济利益的重要举措。本文重点分析了中国参与的论坛性及机制化区域经济组织的基本特征、最新进展、问题与中国今后应该采取的政策建议。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构建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潮流与趋势。由于WTO进程艰难,区域贸易组织2>和双边贸易协定(RTAs/FTAs)发展迅速,截至2007年10月2日,向WTO通报并生效的RTAs/FTAs达到194个,[1]世界各主要国家均通过参与不同类型的区域经济合作实现自身经济的利益最大化。中国作为一个经济大国,参与区域和双边经贸合作的程度正日益加深。中国参与的区域经济合作组织大体可分为两种类型,即论坛性区域经济组织和机制化区域经济组织。一、中国参加的论坛性区域经济组织目前,中国参与的论坛性区域经济组织共有两个,分别为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和亚欧会议(ASEM)。这两个组织在组织性质、运作模式、活动领域等方面既有许多共同点,也存在明显的差异。 APEC与亚欧会议都属于区域性的官方论坛组织。APEC始终遵循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协商一致,自主自愿的基本原则。这就决定了APEC不属于制度性的区域经济一体化组织,而具有官方论坛性质。在APEC范围内,各种承诺和政策的实施都是在自主自愿的基础上做出的,没有强制约束性。亚欧会议同样坚持自主自愿与协商一致的运作原则。自创立之始,亚欧会议就没有采取“少数服从多数”或“多数决定”的运作方式。这种官方论坛性质为在政治社会制度、文化传统、经济发展水平等方面存在诸多差异、刚刚走到一起的亚洲和欧洲成员奠定了进行真诚对话与合作的基础,也有利于亚欧合作求同存异,顺利向前发展。 APEC与亚欧会议在运作模式上也基本相似。APEC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独创出一种全新的区域经济合作运作模式,即“APEC方式”。“APEC方式”的特点是:承认多样性,强调灵活性、渐进性和开放性;单边行动与集体行动相结合;在集体制定的共同目 1
标的指导下,APEC成员根据各自的不同情况,做出自己的努力。亚欧会议也致力于保持合作进程的非正式性,即采取非机构化运作模式,不设立秘书处等常设机构,而是由亚欧首脑会议、外长会议、经济部长会议、高官会议及亚欧各自指定协调员联系协商的办法进行会间工作。[2]为方便联络和会议的召集,各成员国均指定一个亚欧会议联络官。 APEC的重点活动领域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合作(TILF)与经济技术合作(ECOTECH)。[3]前者的目标是促使APEC成员降低关税和非关税壁垒,并分享由贸易投资增长而带来的各种收益,包括关税等4个自由化领域和11个便利化领域。经济技术合作的根本目标是将全体成员经济发展的多样性转变为互补性,缩小APEC成员间的经济差距,实现亚太地区的共同繁荣,包括能源开发等13个具体领域,其中人力资源开发、能源合作、环境保护等为优先合作领域。亚欧会议涉及更多领域的合作,除经济领域外,还包括政治对话以及文化领域的合作。政治对话涉及亚欧共同感兴趣的政治议题,如安全、建立相互信任的对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