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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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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doc

上传人:dyx110 2020/6/3 文件大小:20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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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生态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甲方: 乙方: 鉴于: ,依法对本辖区的社会、经济事务行使管理职能。 ,为扩展业务规模,拟在安庆市宜秀区五横乡杨亭村、曰公社区辖区内,分期投资建设“宜秀·曰公湖”健康生态产业园项目,并拟于项目建成后从事相关生产经营活动,努力将该区域打造成“休闲养老样板区,健康养生体验区,现代农林产业集聚区,美好乡村示范区”。 ,并将充分发挥自身的管理与服务职能及组织协调优势,为乙方投资建设该项目依法落实建设用地、提供政策支持、做好公共服务、协调外部关系,帮助乙方顺利实现投资收益目标,并为安庆市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力量。 、规模、强度、进度及投资方式进行项目投资和建设,按期建成达效,合法开展经营并保证实现既定的税收等各项经济指标。 为明确甲方作为政府机构在上述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相关职责以及乙方作为投资主体在上述项目建设中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经充分交流和深入沟通,就共同努力和合作做好该项目建设的有关具体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项目概况 :“宜秀·曰公湖”健康生态产业园 :项目区范围内分期流转各类集体用地约5000亩,国有建设用地不低于300亩。 :项目总投资规模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 :乙方在甲方协调指导下,按项目规划高标准快速启动,分期建设,整体项目在取得300亩国有土地使用权之日起,三年内全面完成项目建设。其中一期,于2013年底前乙方协助甲方积极争取落实不低于50亩国有建设用地指标,并在两项目区连接道路完工后3个月内招拍挂上市,用于项目启动,并在两年内完成开发建设。余下建设用地指标由乙方积极争取,甲方大力支持配合。近期工作安排如下: (1)2013年9月20日前形成各类集体用地流转合同最终文本,先行启动涉及项目区道路部分的放线和征收工作。 (2)2013年9月15前完成项目区高标准景观道路的施工图设计,9月底前完成可研、立项等相关手续,确保9月30日前开工建设,2014年五一前全线贯通。 (3)2013年10月底前完成首批各类流转集体用地交地工作。 (4)2013年底前启动杨亭片区农民迁建工作,确保2014年年底完成还建点建设工作。 (5)及时启动项目样板区建设,争取2013年底前完成主体工程,确保2014年5月底前项目样板区对外开放。 :乙方在五横乡注册成立项目公司,首期注册资本金不低于2000万元,该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负责制,由项目法人单位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不低于300亩,项目总投资强度不低于8亿元人民币,为政府创造土地净收益和税费等财政性收入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解决劳动就业指标不少于300人。 :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之日起,三年内全面完成项目建设任务。其中一期,2013年底前落实不低于50亩建设用地指标,并在两项目区连接道路完工后3个月内招拍挂上市,用于项目启动,并在两年内完成开发建设。 第二条规划要求 :宜秀区五横乡辖区杨亭、曰公片区约5000亩用地范围(详见地形图)。 :流转项目区范围内各类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