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北京大学 2012 年招收外国来华
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招生简章
2012 年北京大学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实行以考察综合素质
能力为基础的申请考核办法。现将具体规定公布如下:
一、招生学科、专业
凡我校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均招收外国来华留学生攻读硕士、博士
学位。具体招生专业和指导教师情况见北京大学留学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学习方式和学习年限
1、学习方式为全日制。
2、硕士生的学习年限一般为 2-3 年,博士生一般为 4 年。学士学位获得者申请直接攻读理
工科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的,基本学习年限一般为 5 年。学习年限可适当延长,但硕士生最
多不超过 5 年,博士生最多不超过 8 年。
三、申请资格
1、申请人须是非中国国籍公民,持有效外国护照,身体健康,品行端正,遵守中国政府的
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
2、申请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须具有学士学位,年龄一般在 40 周岁以下;申请攻读博士学位
研究生须具有硕士学位,学士学位获得者也可以申请直接攻读理工科博士学位或硕博连读,
年龄一般在 45 周岁以下。
3、申请人的学业成绩、学术水平以及语言能力等条件须达到所申请专业的入学要求。
四、申请时间
2011 年 10 月 17 日开始送交或邮寄申请,截止日期为 2011 年 12 月 16 日(法定假日除
外)。如邮寄申请材料以邮戳时间为准。交邮寄申请材料地址:北京大学勺园 3 号楼 109
房间,留学生办公室。
五、申请步骤:
详细申请步骤见附注
六、提交申请材料
1、北京大学外国留学生入学申请表(研究生):请于 2011 年 10 月 17 日至 2011 年 12 月
16 日登陆北京大学留学生入学在线申请系统(网址),进行网
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打印申请表,并贴照片;
2、最高学历证明文件,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备注:应届毕业生在申请时提供预计毕业证明或在学证明,被录取后须补交学历证明文
件方可领取录取通知书。
3、毕业院校的正式成绩单,须为中文或英文原件或公证件;
4、个人陈述(含研究计划),硕士 800 字左右,博士 1500 字左右,用中文撰写,格式可在
网上下载,网址:.cn/;
5、两封教授或副教授(或相当职位人员)的推荐信,格式可在网上下载,网址:
.cn/;
6、语言(汉语或英语)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申请采用汉语授课的学科门类,应提交达到以下标准的成绩单原件或复印件。
申请不同学科门类汉语水平考试(HSK) 新汉语水平考试(HSK)
理学、工学门类各专业 6 级 5 级 180 分以上
其它学科门类各专业 8 级 5 级 210 分以上
中文系各专业 9 级 6 级 180 分以上
申请完全采用英语授课的学科专业,申请人母语为非英语者,需提交 TOEFL(100 分以
上)或 GRE(1300 分以上)成绩单或其它能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具体要求请见各英文
授课项目的招生简章;申请人母语为英语者是否还需要提交汉语水平证明材料,按照各学院
(系、所、中心)的要求办理。
7、护照复印件,护照必须是有效的普通护照。
8、个人研究成果,已发表的学术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