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编号号:纹身合同顾客: 纹身师: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顾客:纹身师:一、下列人员不适合纹身1、 皮肤有炎症、皮疹或过敏者;2、 患有传染性皮肤病或传染性疾病(如:肺炎、艾滋病、性病)等患者,疤痕体质或过敏体质者;3、 患有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者;4、 精神情绪不正常(不配合或期望过高)者;5、对纹身犹豫不决,亲属不同意者。 ※有以上症状者,如果坚持纹身!本店对有可能发生的问题不负任何责任!二、 纹身操作本店所用耗材针、针嘴、色料、色料杯、手套等均为一次性抛弃用品,所用色料均为纯进口、无毒树脂提炼,保证对人体无害。纹身者自选图样并制作完成, 如对图样不满意,或因个人体质问题岀现不良反应或因保养不当造成伤口不愈合、 发炎或增生等现象请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 本店概不负责!三、 纹身后的保养纹完身两小时后,将保鲜膜撕掉,用清水彻底清洗纹身处, 不能使用带有刺激性的浴液、 香皂等产品,并自然风干后可涂抹纹身专用药膏(第一天清洗 3次,涂抹药膏3次;第二天清洗5次,涂抹药膏5次。)纹身恢复期间,为避免细菌感染不可游泳或桑拿, 不要过量饮酒和吃辛辣食物,否则会引起部位变色。纹身恢复时间大概需要一个星期左右, “切记!”不要在结痂过程中因发痒而去抓挠纹身部位,否则岀现褪色、断线一切状况均与本馆无任何关系!本工作室配备有纹身专用修复药膏【 元/条】修复膏【 元/条】美国修复膏【 元/盒】顾客自行选择是否购买。顾客签字:纹身师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