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西北大学校训
公诚勤朴
西北大学学风
勤奋严谨求实创新
西北大学校风
团结进取民主奉献
西大精神
艰苦创业自强不息
前言
为了加强学生管理,促进人才培养,学校十分重视学生工作管理制度的建设,制订了一系列学生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
这本《西北大学学生手册》,总结了多年来学生管理工作经验,汇集了国家有关文件和我校学生管理工作部分规章制度,是学生学习校规校纪的必备材料和规范自己行为的主要依据,同时为学生管理干部和有关部门规范管理、依章办事提供方便。全校学生要认真学习,领会掌握,严格遵守,使自己的言行符合要求,以保证学校的正常秩序,努力把自己培养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和建设者。
学生工作部(处)
2010年8月
西北大学简况
西北大学肇始于1902年的陕西大学堂,1912年始称西北大学,1923年8月改称大学师范大学、国立北洋工学院等内迁来陕,组成国立西安临时大学,1938年更名为国立西北联合大学,1939年8月复称国立西北大学。
建国初期,西北大学为中央教育部直属的综合大学,1958年归属陕西省主管,1978年被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现为国家“211工程”重点建设院校、国家“一省一校”计划重点支持建设院校,教育部和陕西省共建高校。
学校现有北校区、桃园校区、南校区三个校区,总占地面积2360余亩。现设21个院(系),71个本科专业。现有10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85个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153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6个专业学位授权点及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授予权,1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7个国家人才培养基地,并设有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现有1个一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涵盖5个二级学科)、4个二级学科国家重点学科、1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 1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现有教职工2400余人,其中中科院院士2人,双聘院士6人,国家级和省级有突出贡献专家39人,国家级教学名师4人。在校学生26000余人,其中研究生6600余人,外国留学生900余人。
建国以来,学校共为国家培养各类专业人才10余万名,其中的绝大多数已成为所在行业、部门、地区的业务骨干、学术带头人和领导干部。学校被誉为“中华石油英才之母”、“经济学家的摇篮”。学校是解放军后备军官培养首批试点院校之一。
学校每年承担国家“973计划”、“攀登计划”、“863计划”、重点科技攻关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及国家社会科学基金等国家级项目百余项。
学校历来重视对外科技文化交流,已与美、英、法、德、日等10余个国家及香港、台湾地区的90余所大学、科研机构建立了友好合作关系。《大英百科全书》曾将西北大学列为世界著名大学之一。
教育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
(1998年8月29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第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1998年8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令第7号公布自199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发展高等教育事业,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促进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法, 根据宪法和教育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高等教育活动,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高等教育,是指在完成高级中等教育基础上实施的教育。
第三条理论为指导,遵循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发展社会主义的高等教育事业。
第四条高等教育必须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与生产劳动相结合,使受教育者成为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第五条高等教育的任务是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六条国家根据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制定高等教育发展规划,举办高等学校,并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发展高等教育事业。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和公民等社会力量依法举办高等学校,参与和支持高等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
第七条国家按照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根据不同类型、不同层次高等学校的实际,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优化高等教育结构和资源配置,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效益。
第八条国家根据少数民族的特点和需要,帮助和支持少数民族地区发展高等教育事业,为少数民族培养高级专门人才。
第九条公民依法享有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
国家采取措施,帮助少数民族学生和经济困难的学生接受高等教育。
高等学校必须招收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标准的残疾学生入学,不得因其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