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8
文档名称: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法律法规.doc

格式:doc   页数:8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法律法规.doc

上传人:xxj16588 2016/3/20 文件大小:0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国有企业股权转让法律法规.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贸委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制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03]67 号)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 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 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经贸委《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制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迳向省经贸委反映。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 三年八月二十三日关于推进省属国有企业改制的意见( 省经贸委二00 三年八月十四日) 根据十六大精神, 为深化省属国有企业改革, 积极推行股份制, 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进一步探索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 改变省属国有企业股权单一的现状, 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 规范法人治理结构,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原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 第42号)、《关于国有大中型企业主辅分离辅业改制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的实施办法》(国经贸企改〔 2002 〕 859号)、财政部《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 财企〔 20 02 〕 313号), 结合我省省属国有企业实际, 制定本意见。一、目标和原则(一) 改制的目标促进国有经济的战略性调整, 实现省属国有企业投资主体多元化, 加快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步伐, 从整体上提高省属国有资产的质量和效益。除极少数必须由国家独资经营的企业外,积极推行股份制,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 实行投资主体多元化。国有大中型企业实行规范的公司制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集中精力发展优势、龙头企业, 从整体上搞活和壮大省属国有经济。(二) 改制的原则 1. 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充分考虑企业、职工和社会的承受能力,整体规划,分步实施,确保稳定; 2. 实施改制要与企业的结构调整、重组和做强优势企业相结合,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有利于加快企业发展, 促进企业资产结构、组织结构、人员结构的优化;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规范操作, 维护国家、企业及职工、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和逃废债务。二、改制的范围(三) 省属资产经营公司、授权集团及其全资和控股企业(以下简称省属国有企业)。三、改制的形式(四) 省属国有企业改制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现产权主体多元化。 1. 通过吸收投资、出售股权、技术入股、期权奖励等方式将省属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或有限责任公司; 2. 对于规模较小的省属国有企业, 可实行股份合作制改造; 3. 省属国有企业中的国有产权可全部或部分以协议或通过拍卖的方式实行有偿转让、出售, 转让或出售给本企业内部经营者、管理技术骨干和职工,以及其它国有企业、民营企业、个人; 也可转让或出售给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公司、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 外国投资者), 改组为外商投资企业。四、资产清查、评估(五) 省属国有企业改制应按财政部《企业公司制改建有关国有资本管理与财务处理的暂行规定》( 财企〔 200 2〕 313号) 的规定开展资产清查和资产评估, 由出资者聘请中介机构具体实施。(六) 改制企业资产被法院依法查封的, 中介机构在进行资产清查和资产评估时,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借帐。确实难以进行资产清查、评估的,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