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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小学考勤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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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小学考勤管理制度.doc

上传人:raojun00002 2020/6/12 文件大小:26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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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小学考勤管理制度.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南江小学考勤管理制度南江小学考勤管理(南江小学第一届第五次教代会表决通过)为了维护的正常教育秩序,建立一支高素质、有纪律的教职工队伍,达到调动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发展的目的。参照雨湖区教育局《中小学教职工队伍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一、教职工考勤按学校的作息时间进行,由校办归口管理。各处室、年级组主要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考勤工作,并于每月底将考勤表交校办。校办做好统计、汇总和原始资料收集、保管等工作。二、教职工要严格遵守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期间未请假不得无故外出,更不得旷工或擅离职守。三、教职工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按照《湘潭市小学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进行有序的工作,不做妨碍教育教学及影响他人工作的事情。四、教职工因公出差,须持出差证明或会议通知,经同意后,方能按公假处理。如公假期间因办理私事、探亲访友或公假期满返回后,无故不上班超过半天以上者,一经查实,一律按事假或旷工处理。五、教职工因私事确需请假时,必须写请假条,经有关领导批准、假条交教导处并办理好工作交接手续后,方可离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①假期已满,因故不能按时上班,未办理续假手续者;②委托他人带请假条,未经有关领导批准而离校者;③向无批假权人请假者。六、教职工因病需要休息,必须取得医院住院部或门诊部的休假证明(盖公章),经校领导审批,报教导处登记后,才能作为病假处理。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事假或旷工处理:①无医院休假证明或病愈上班后补交假条者(急诊和住院者例外);②有医院休假证明但未经校领导审批者;③开虚假病假条者或在外地休病假无法确定其真实性者;④因打架斗殴造成的伤病而休假者(见义勇为者例外)。七、教职工请探亲假(一般应安排在寒暑假期间)、产假、生育假、婚丧假均按上级有关文件的规定给予准假,以上假期必须连续进行,如遇法定假日和寒暑假,应冲抵假日。女教师生小孩若正值寒暑假期间,其寒暑假休假时间可以顺延。八、为了使教师集中精力搞好教育教学工作,上班时间内不准教师在外代课、兼课。凡不请假离校或请假逾期不归者,以旷工论处。对无故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视为自动离职。由学校书面上报教育局,作除名处理。九、请假程序和批准权限1、凡请半天以上(含半天)事假者,必须书写请假条,履行审批手续。程序为:处室负责人(或)签署意见校领导审批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将假条交教导处。2、年级组长在无课的前提下,可准予本组教师半天以内事假;处室负责人可准予本部门人员半天以内(含半天)事假;可准予本人分管片内人员一天事假。3、教职工请事假2~3天由校长审批,4~20天由学校会确定审批;凡请事假21天及以上者须经学校同意后报请区教育局审批。4、病假需由县级以上医院或本地定点医院检查诊断并开具病休证明;患癌症、精神分裂症病的教职工,分别凭地市以上医院或地市以上肿瘤、精神病专科医院诊断证明;1个月以内由学校批准,1个月以上由学校批准并上报区教育局同意,方可休病假。长病休6个月以上,学校批准后并上报有关书面材料由区教育局审批。经地市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