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烟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烟老龄办业〔2017〕17号关于开展“烟台市十大寿星”排行活动的通知各县市区老龄办:健康城市是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健康长寿是人们的美好向往。烟台百岁老人众多,寿星光彩闪耀,成为建设国家级健康城市,打造“健康烟台”城市品牌的亮丽名片和美丽风景。为展现寿星风采,传播长寿文化,普及健康生活,提升生命质量,推动实施健康老龄化、积极老龄化,助力国家级健康城市建设,市老龄办、市老年学学会和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烟台分公司决定联合开展“烟台市十大寿星”排行活动。一、排行标准参与本次寿星排行活动的候选人,为1911年12月31日前出生,且2017年9月1日前健在的老人。二、排行办法   依据寿星候选人出生年、月、日、时计算实际年龄;根据实际年龄先后顺序进行寿星排行,取前10名为年度寿星;若有变故,依次递补。三、排行步骤(一)宣传动员。各县市区要采用多种形式,积极宣传“烟台市十大寿星”排行活动,在动员全社会共同参与中发现寿星、关爱寿星、温暖寿星,共同发掘长寿经验、形成长寿文化。(二)核查推荐。各县市区要按规定要求组织报名、核查信息、推荐上报本县市区符合条件的寿星候选人,并指导填写《2017年烟台市十大寿星候选人推荐表》(附后)。   (三)核定排行。市老龄办、市老年学学会在汇总各县市区推荐材料的基础上,初步选定十大寿星人选;同有关部门核准查实后,确定年度十大寿星名单。(四)公布结果。9月15日前,利用市老龄办网站公示“烟台市十大寿星”排行榜,并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公示排行结果。(五)寿星命名。向2017年度10名最年长寿星,授予“烟台市十大寿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四、申报材料1.《2017年“烟台市十大寿星”候选人推荐表》、:寿星候选人近期单人标准照1张、全家福1张、生活照3-5张,照片要充分反应寿星候选人日常生活,突出健康、快乐主题。(500字左右):寿星候选人本人养生情况、长寿经验及家庭简要情况。五、有关要求各县市区老龄办要高度重视,将其作为今年敬老月活动的一项重要内容抓紧、抓实、抓好。请于8月20日前,将书面和电子版两种申报材料报市老龄办(宣教科)。联系人:张亦良联系电话:6716317电子邮箱:sy6692027@附件:2017年“烟台市十大寿星”候选人推荐表烟台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7月11日附件2017年“烟台市十大寿星”候选人推荐表填表单位:编号:姓名曾用名性别属相出生地民族出生年月日(公历)年月日时公民身份证号码出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