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山西财经大学
硕士学位论文
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问题研究
姓名:李秀英
申请学位级别:硕士
专业:会计学
指导教师:裴伯英
2009-03-20
摘要
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一直是业界关注的一个话题。从法律责任形式看,注
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刑事责任和民事法律责任,而我国已有的
法律法规对行政责任、刑事责任的规定相对系统,而相关的民事法律责任规定
都比较笼统,执行起来有很大的弹性,可操作性差,理论界也一直未能在这个
问题上有个系统的说法。特别是年以来,随着证券民事案件司法解释的颁
布,证券民事赔偿进入了司法程序众多小股东针对上市公司虚假陈述的民事
赔偿有了司法依据。会计师事务所由于在证券市场中承担的信息披露义务,可
能再次成为证券民事诉讼的被告。而在许多关于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的处
理原则上,会计界和司法界也存在诸多分歧。因而本文把注册会计师的民事法
律责任作为研究主题。
首先,本文从解释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的含义入手,揭示了注册会计
师民事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归责原则、责任功能等基本法理。强调注册会计
师民事法律责任功能具有一般性,也有其特殊性,即它具有法律责任的预防、
补偿、惩罚的功能,同时它又具有一项独立于其他法律责任体系的特殊功能—
沟通期望。
其次,基于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体系这一独特功能,本文运用微观经
济学关于外部效应的理论和法和经济学关于双边预防的理论,重点分析了:注
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的形成机理—审计服务市场外部效应的有效配置对期望
差距的影响;不同民事法律责任环境对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质量的影响。本文指
出,长期以来,在职业界和社会公众(审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需求者)之间存
在着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行为的期望差距。因此,有必要建立一种独立于审计服
务市场供需双方的外部系统来协调审计职业界和社会公众的矛盾、沟通双方之
间的期望。而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体系正是这样一种外部系统,它通过要
求注册会计师对社会公众予以赔偿来内部化成本,当注册会计师内部化自身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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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的损害成本时,便会刺激他们在一个有效的水平上为审计质量进行投资,来
缩小社会公众与职业界的期望差距,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然而,由于注册
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体系的不断演进和变化,只有那种既能使职业界和社会公
众对预期损害实施双边预防,又能促使注册会计师实施高质量审计的法律环境
才是注册会计师执业的理想法律环境。
最后,本文在分析了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成因及民事法律责任对注册
会计师审计质量影响的基础上,结合科龙—德勤一案,对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
责任的几个疑难问题进行了具体剖析,同时对审计职业界如何防范民事法律责
任风险提出了一些建议。
【关键词】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民事法律责任成因审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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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Legal liablity of CPAs has been a topic arising general interests in the the view
of form of legal liablity, Legal liablity of CPAs include administration liablity ,penality liablity and
civil liablity. Our current Legal system of CPAs prescribe administration liablity and penality
liablity by the numbers,but provision of correlative civil liablity is sweeping and elasticity of
eforcement of civil liablity is very big. Fields of aduit theory have not all along good ideas at this
point. Especially from 2003, with the issuing of the legal explanation on stock civil case, lots of
small and middle shareholds have legal foundation on pensation to the false statement of
the panies. CPAs maybe e the defendants becau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