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事指南瑞丽市行政审批局2017年7月6日发布瑞丽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办事指南(简版)BSZN-000100—2017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事指南一、受理范围本行政许可适用于瑞丽市辖区内小于30亩的非工业项目、建筑面积低于3万平方米建设项目、建设用地规模小于100亩的工业项目(划拨用地)。二、审批条件(一)具有项目批准文件;(二)具有拟选址用地的坐标图及地形图;(三)项目涉及单位需在《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上签署意见;(四)特殊项目、重点区域项目、重大项目需有选址论证报告。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受理地点:瑞丽市新建路2号办事窗口:瑞丽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瑞丽市行政审批局建15号窗口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四、申请材料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材料目录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纸质/电子文件份数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原件纸质12项目建议书及相关批准文件或发改部门同意开展前期工作的通知复印件纸质131:500现状地形图原件电子文件14有明确四至界线的坐标图原件纸质及电子文件15选址论证报告(特殊项目、重点区域项目、重大项目需提供)。原件纸质及电子文件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五、审批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6个工作日六、审批收费不收费。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审批结果: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送达方式:直接领取瑞丽市新建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瑞丽市行政审批局15号八、咨询及监督渠道咨询电话:0692-4114611,监督电话:0692-4141416咨询及投诉地址:瑞丽市新建路2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瑞丽市行政审批局建设审批股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直接领取:受理窗口。附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核发办事流程示意图提出申请审查申请资料申请资料审核结果说明需要补正资料资料欠缺 受理资料符合要求材料补正符合要求 承诺在6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决定办理结束证件获取(在受理窗口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