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简报2011年第8、9期(总第57、58期)万安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万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主办2011年9月7日工作动态▲7月份以来,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派出两个执法检查组,分别由局领导带队,不畏暑期高温天气,连续深入到全县各乡、村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检查药品经营使用情况,重点检查了药品购进渠道、药品贮存养护以及药品质量管理制度执行等情况。截止目前,已检查乡、村医疗机构235家、零售药店52家,查处经营使用劣药案件17起、从非法渠道购药案件1起、其他药品违法案件60起,移送司法部门查处使用假药案件1起,纠正违规行为87个次,敦促56家尚未配置温控设施的村级医疗机构添置了空调、冰箱等药品冷藏设备,有效规范了药品经营使用行为,净化了我县农村药品市场,确保了人民群众用药安全。▲7月20至21日,县农业局对较大规模蔬菜、水果基地的农业投入品进行检查管理,建立健全了农业投入品使用档案,同时规范化肥、农药的使用,严防甲胺磷、毒杀酚、除草剂等国家明令禁用农药在蔬菜、水果生产中的使用,切实从源头保障蔬菜、水果产品安全,确保蔬菜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6%以上。▲7月底至8月初,县商务局执法大队根据群众举报,查处两起生猪违法案件,,未检疫猪肉20公斤。▲县“党代”、“人大”、“政协”会期间,县卫生局派出卫生监督员对大会用餐提供食品安全保障,确保了会议期间的食品安全。▲8月1日至5日,县商务局执法大队进入万安五云肉类食品厂(屠宰厂)检查,从早上4点到晚上9点全天候不间断工作、从生猪进栏到鲜肉出厂全过程无缝隙检查,确保无“瘦肉精”肉、无“注水肉”上市。▲8月2日至3日,县农业局对已登记的无公害基地进行了检查。加强农药、兽药和饲料投入品销售、使用环节监管,严格生产记录工作,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8月9日,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万安县伟星农业开发中心等9家米厂进行了巡查。现场下发了《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及《对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情况核查表》,督促企业切实落实责任,依据《核查表》对企业自身进行核查。▲8月上旬,县质监局执法人员对全县酒类生产企业开展了执法检查。经全面检查原料采储、生产记录、出厂检验、生产环境条件等,未发现其有使用工业酒精等非食用物质以及以及滥用甜味剂、色素等食品添加剂违法行为。▲8月18日,县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召开成员会。会议集中学习了上级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文件,各监管单位回顾了前阶段的食品安全工作并提出了今后工作的打算。县政府副县长华利鹤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强调,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要切实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生产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监管;加强乳制品、食用油、餐厨废弃油脂、保健食品、鲜肉和肉制品、食品添加剂、酒类等综合治理;做到监管到位、不留死角、不留空白。各监管部门要认真履职,互相配合、团结沟通、信息共享、全力以赴,确保全县食品安全。▲8月22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黄志刚一行4人莅临我县检查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重点检查了我局案件查处、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的相关制度、机制建设与落实情况以及2008年以来每年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管与专项检查情况和药品、医疗器械违法案件特别是大案要案的查处情况。检查组对该局药品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要求进一步规范药品行政执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