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XX市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国预算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财政部关于开展2016年地方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财监(2016)42号)和省财政厅要求,我市拟对所属区、县(市)开展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为更顺利地推进检查工作,特制定如下检查方案。一、检查对象各区、县(市)负责编制政府或部门预决算信息的单位或部门,覆盖面达到100%(涉密部门除外)。涉密部门的认定必须取得当地局的书面证明。专员办已抽查的淳安县不再重复检查。二、检查容全面检查各级政府和部门2015年决算和2016年预算公开情况。检查容包括:(一)及时性。重点关注预决算是否在批准(批复)后20日向社会公开。(二)完整性。重点关注经同级人大批准的政府预决算报告、报表以及相关说明是否全部公开;政府预决算公开容是否包括一般公共预决算、政府性基金预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除涉密信息外,所有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是否都公开了部门预决算;是否将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决算报表及相关说明全部公开;各级、各部门是否公开本级、本部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决算总额和分项数额。(三)真实性。针对2015年决算,重点关注是否存在预算空转、虚列收支问题;政府决算真实性的抽查,选择政府决算收入中“101税收收入”的“19契税”科目,政府决算支出中的“216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科目;部门决算真实性的抽查,依据去年预决算公开审计通报情况,全市统一选择各县(市、区)建设局进行抽查,其中“三公”经费为必查项目。其他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包括其他专员办以及审计等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均可作为成果利用。(四)细化程度。重点关注各级政府、各部门预决算是否全部公开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涉密容除外);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是否按经济分类公开;是否将“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费”区分为“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费”;“三公”经费决算公开是否细化说明因公出国(境)团组数及人数,公务用车购置数及保有量,国公务接待的批次、人数、经费总额;是否对“三公”经费预决算增减变化原因进行说明。(五)其他。关注是否通过网络公开并长期保留;是否在本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上设立预决算公开专栏,汇总集中公开。三、检查方式和分工本次检查采取在线检查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在线检查主要检查预决算公开的及时性和完整性,实地抽查主要检查决算公开的真实性。在线检查由各级财政部门和一级部门预算单位应对照财监(2016)42号文件要求开展,做好预决算公开情况填报系统中本级被检查政府和部门对象的维护及填报工作。若未在同级政府或财政部门门户网汇总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预决算等信息的,由财政部门收集各部门公开的网址,作好检查准备。实地抽查采取统一检查和交叉检查相结合的方式。XX市分别进行交叉互查。不允许以自查代替检查。四、检查时间原则上在线检查工作应当在12月20日前完成,在线检查工作未完成的不影响实地抽查工作的开展。实地抽查工作在12月30日前完成,于1月5日前上报检查表和检查报告。五、检查材料上报各区、县(市)财政部门及检查组需要上报以下检查材料:(一)检查报告。主要包括检查工作开展情况、预决算公开情况、检查发现的问题、被检查单位反馈意见、检查组认定意见及处理部责建议等。(二)从线上填报系统中导出的区、县(市)二级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