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龙门峡南煤矿科技费用管理办法为大力推进科技兴安、科技兴企战略,为科技项目提供足够配套经费保障,规范科技费用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努力实现龙门峡南矿“十二五”战略规划目标,加快科技创新型企业建设,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一、 科技费用的基本原则坚持加大科技投入,提高科技对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贡献率,提高企业经济效益、效率的原则;坚持构建适应市场经济的科技创新机制,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积极性、创造性的原则;坚持科技兴企、科技兴安,提高企业安全治灾、抗灾、防灾能力的原则;坚持科技项目先评估立项、后实施,再考核验收的原则;坚持对科技投入试行宏观调控、分级管理的原则;坚持科技费用预算管理、公开透明使用的原则;坚持开展创新型企业建设、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建设,从机制、体制上有利于上级科技中心运行的原则。二、 科技费用的来源为进一步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工作,完善技术创新保障体系,切实将上级有关技术创新精神落到实处,解决好各项技术创新工作所需经费,龙门峡南矿在建设期间按投资额的3%提取科技经费(其中包括上级提取的科技经费按投资额的1%进行预算),以此确保科技工作的正常开展。三、。包括:自主研究开发、委托研究开发、联合研究开发三种类型。技术创新活动是指从事研究开发新产品(包括新品种、新材料)、新工艺和新技术活动。新技术推广应用活动,是指上级明确规定的成熟技术项目在生产活动中的推广应用。,如对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产品质量、工艺创新、安全治灾、效率、效益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技术进步项目。,未被审查立项的技术进步项目一律不得在管理费用中的“技术开发费”列支和统计。四、科技费用的开支范围研究开发活动中直接消耗的材料费(含燃料动力费、低值易耗品)。(含仪器及设备租赁费、房屋租赁费)。。用于研发活动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于科技成果、专利、论文奖励、科技项目劳务费、专著和论文版面费的补贴费等。新产品试制费和中间试验费。用于技术成果验收、知识产权申请的有关费用,包括技术论证、鉴定、评审、评估、验收经费,知识产权维持、更正、咨询费,注册费、律师费。用于合作开发、委托开发中支付给合作、委托单位的研究开发费。用于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推广应用相关费用。其他与研究开发直接相关的费用,包括技术图书资料费、专家咨询费、科技活动等相关费用。五、(1) 凡是申报的科技进步项目,由项目经办人负责建立项目经费预算制度和项目月投入经费计划,并于每月10日前上报工程科,工程科汇总后报总工程师审批后纳入月材料计划。(2) 各项目经办人负责建立项目经费使用台帐,项目实施过程中,凡是用于项目研究开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特别是低值易耗品)、设备仪器、技术图书资料等投入时,在签订材料领用单后,均必须报各项目经办人处备案,项目经办人对各个项目科技经费投入使用做好专帐管理,并于每月18日前将备案资料报工程科,工程科审核后交矿财务部对账。涉及两个及以上单位重大技术进步项目的投入由工程科牵头处理,能明确由相关单位直接列支的,由各单位直接按规定列支;无法明确的,由工程科在集中控制的费用中列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