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民政工作要点_1 民政工作要点民政工作要点: 2016 民政工作要点 2016 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 民政工作要点。民政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围绕科学发展主题, 切实提高民生保障和优抚安置工作水平, 着力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大力提升民政公共服务能力。筹备并适时召开第十三次全。加快救灾应急体系建设, 推动自然灾害救助四级应急指挥体系项目立项, 加强突发自然灾害的防范和救助。贯彻落实《自然灾害救助条例》,指导地方制定配套政策规章,调整和落实中央救灾资金补助政策, 完善中央和地方救灾资金投入管理机制。完成国家自然灾害灾情管理信息系统二期开发,逐步实现乡镇直接报灾。建立自然灾害损失核查综合评估机制。编制实施全国救灾物资储备规划, 推动四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 加强救灾物资信息化管理。探索和推广新型救灾保险制度。健全救灾捐赠工作机制, 开展减灾救灾志愿服务, 提升减灾救灾社会动员能力。继续指导玉树、舟曲灾区做好因灾倒损农房恢复重建工作。做好综合减灾工作。加强国家综合减灾发展战略研究, 编制《国家综合防灾减灾“十二五”规划》。修订落实《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指导地方修订完善各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强化预案演练。推进地方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和减灾中心建设。制定减灾救灾技术标准。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和国家“防灾减灾日”、“国际减灾日”活动。二、社会救助管理健全制度。推动《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修订出台。推广家庭收入核查信息比对机制。推动建立低保标准与物价波动联动机制、低保标准科学调整机制。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制度, 协调将专项救助制度逐步覆盖低收入群体, 协调制定《关于建立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探索建立政府救助与社会慈善有效衔接机制。加强管理。优化低保审核审批程序, 探索建立低保补助资金分配激励机制。督促落实五保供养经费县乡专项保障, 贯彻《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推进供养机构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和等级评定。继续实施“霞光计划”, 加大供养机构改、扩建和新建资金投入, 有条件地区供养机构服务范围辐射到分散供养对象和非“五保”老人。规范医疗救助管理,力争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方式覆盖全国 50% 的县。联合统计部门, 探索建立农村低保实施情况监测评估机制。三、社会福利事业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工作, 修改《社会福利机构管理暂行办法》。制定鼓励社会力量举办社会养老服务机构的政策措施, 制定和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十二五”专项规划, 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设施建设、社区日间照料设施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的发展。研究建立社会养老服务行业标准和准入制度, 推动进一步建立高龄老人补贴制度。完善孤儿保障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孤儿保障工作的意见》和国务院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指导各地确定孤儿最低养育标准, 规范孤儿基本生活费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高孤儿医疗康复水平, 落实孤儿教育和成年后就业、住房保障。制定《民政部关于儿童福利机构岗位设置管理的指导意见》, 修订《家庭寄养管理暂行办法》、《儿童社会福利机构基本规范》, 研究拟制《儿童福利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