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9
文档名称:

关于加强初步设计管理的意见.doc

格式:doc   大小:38KB   页数:9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关于加强初步设计管理的意见.doc

上传人:xd3225 2020/6/26 文件大小:3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关于加强初步设计管理的意见.doc

相关文档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关于加强初步设计管理的意见渝建发[2011]36号                                                                                                                     各区县(自治县)城乡建委,北部新区建设局,两江新区建管局,有关单位:   初步设计是建设工程设计的关键环节,加强初步设计管理对规设计市场,保证设计质量,节约建设投资,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作用。为适应发展需要,进一步强化对各区县初步设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保障我市建设工程项目依法建设、有序实施,依据国家及本市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现提出以下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规编制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文件须由取得相应设计资质证书的设计单位编制。外地入渝勘察设计单位应办理入渝备案登记手续。按规定应进行设计招投标的项目须通过招投标确定设计单位。   参与初步设计的人员须为设计单位在职人员,并在申请初步设计审批时,提供社保缴费证明(外地入渝单位人员、本地勘察设计单位人员分别在本单位一年、半年以上)、劳动合同等佐证材料备查。   初步设计文件由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和工程概算等三部分容组成。文件编制的格式和深度须满足《市建筑(市政公用)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编制技术规定》及国家和本市其他规定的要求。   初步设计文件的质量责任要落实到人。初步设计文件扉页应设置“设计人、校核人、专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审核人、审定人”等技术岗位的签署栏,人员名字须同时打印和手签。设计人与校核人、设计人与审核人不得由同一人签署。国家已实行注册执业资格制度的,初步设计文件应加盖个人有效注册印章。   二、积极探索审批方式,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一)初步设计审批方式   根据《市建设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渝府令第190号)的规定,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初步设计审批采取并联审批的方式。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参照我委审批方式,依托评审专家,结合实际,积极探索本地初步设计审批运行机制,确保审批质量,提高审批效率。   (二)初步设计审批程序   分为受理、审查、审批。其中,审查分为行政审查和技术审查。   1、受理   建设单位申请初步设计审批,应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投资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   (2)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及红线图;   (3)建设工程规划用地许可证及其附件;   (4)建设场地现状照片;   (5)方案审查意见书及附图;   (6)工程初步设计文件(包括节能设计专篇的说明书、图纸、设计概算等);   (7)工程勘察报告(初步勘察深度以上)及其质量审查合格书;   (8)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设计人员社保缴费证明及劳动合同。   (9)边坡支护方案设计可行性评估报告(具体规定见市城乡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高切坡、深基坑和高填方项目勘察设计管理的意见》(渝建发〔2010〕166号));   (10)经济适用房、危旧房改造安置房、农转非安置房等享受地方优惠政策的建设工程,应提供其行政确认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11)单个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原则上不得分期报建。确须分期报建的,应在首期工程报建时提交分期报建计划,明确每期报建容,在征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