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借款合同甲 方:身份证号码:电 话:乙 方:身份证号码:电 话:住 所:鉴于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乙方与甲方经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借款币种:人民币,金额: (¥ )。 。14借款期限:自 至 。: 。第二条借款的发放与偿还▲,甲方有权拒绝放款:1)乙方已办妥有关的政府许可、批准、登记等法定手续及甲方要求办理的其他手续,且前述许可、批准或登记等手续持续有效;2) 本合同项下担保合同(如有)已生效并持续有效;3) 乙方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4) 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约定。▲,乙方可提前归还借款。▲第三条乙方的陈述与保证乙方独立的民事主体,具备所有必要的权利能力,能以自身名义履行本合同的义务并承担民事责任。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是乙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并经过所有必须的同意、批准及授权,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乙方在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向甲方提供的全部文件、报表、资料及信息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未向甲方隐瞒可能影响其财务状况和还款能力的任何信息。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收回借款本金、利息(包括复利、逾期及挪用罚息) ,收取乙方应付的费用,行使法律规定或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权利。对乙方提供的财务、经营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另有规定或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五条乙方的义务乙方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时间、金额和币种偿还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并支付利息。52乙方不应将本合同项下借款挪作他用。▲, 包括但不限于公证费、 鉴定费、评估费、登记费等。▲,应当至少提前 7天书面通知甲方,并且,在清偿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或提供甲方认可的还款方案及担保前不应采取行动:出售、赠与、出租、出借、转移、抵押、质押或以其他方式处分重要资产、资产的全部或大部分。▲ 7日内通知甲方:1) 乙方或担保人拟申请破产或可能或已被债权人申请破产;2) 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案件,或者,主要资产或本合同项下担保物被采取了财产保全等强制措施;3) 为第三方提供保证,并因此而对其财务状况或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4) 签署对其经营和财务状况有重大影响的合同;5) 财务状况恶化,或发生对乙方经营、财务状况或偿债能力有负面影响的其他事件。第六条其他约定事项▲▲第七条借款的提前到期出现下列任一情形时,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