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1
文档名称:

汨罗支持工业企业十条措施.doc

格式:doc   大小:68KB   页数:11页
下载后只包含 1 个 DOC 格式的文档,没有任何的图纸或源代码,查看文件列表

如果您已付费下载过本站文档,您可以点这里二次下载

分享

预览

汨罗支持工业企业十条措施.doc

上传人:小雄 2020/6/30 文件大小:68 KB

下载得到文件列表

汨罗支持工业企业十条措施.doc

文档介绍

文档介绍:汨政办发(2017)38号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汨罗市支持工业企业十条措施》的通知各镇人民政府,市直相关单位:《汨罗市支持工业企业十条措施》已经市人民政府2017年第4次市长办公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汨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7年5月22日汨罗市支持工业企业十条措施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稳增长的政策部署,大力支持市域工业企业发展,突出项目兴园、园区兴工、工业强市的目标要求,促进经济新常态下全市工业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特制定如下政策措施。一、支持企业壮大规模(一)促进工业企业增产增效。对年产值增幅达到20%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当年内新增流动资金银行贷款,按照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利息金额的50%给予贴息,单户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100万元;对重点产业中的龙头企业,单户企业贴息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对营业额收入超过5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10亿元,且每年保持10%以上增长的企业,分别给予一定奖励。(责任单位:循环经济产业园、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市金融办、市人民银行、市统计局)(二)鼓励培育行业龙头企业。对行业综合考核排名前10的企业,政府类扶持资金给予优先享受;对首次入选行业省级100强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入选50强的,给予10万元奖励;鼓励现有行业龙头企业整合资源,每组建一个行业集团公司,并实现“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统一销售、统一标牌”的,奖励50〜100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循环经济产业园、长沙经开区汨罗产业园)(三)帮助企业开拓市场。每年组织本地名优创新产品国内外展销活动,安排专项资金用于补助企业举办产品展销会和参加国内外产品展销。政府投资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本地企业重大技术装备国内首台(套)销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贸促会)二'支持企业升级发展(四)支持企业“创安”。新创建安全标准化三级、二级、一级的工业企业(矿山、烟花和危化品企业除外),由市财政分别补贴1万元、2万元、3万元工作经费。(责任单位:市安监局)(五)鼓励企业“入规”。加强工业企业入规指导,帮助达到规模要求的企业完善相关手续,做到应统尽统。对当年新“入规”企业(注销后新注册的除外),市财政一次性奖励3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六)支持企业上市融资。支持企业上市融资和新三板挂牌融资,鼓励上市企业通过增发、配股、公司债券等形式实现再融资。对积极进行股改、挂牌的工业企业,分阶段奖励,其中完成股改并与中介机构签约且支付了首期费用的企业奖励20万元,向中国证监会申报材料并受理的奖励30万元,经中国证监会审核发行在主板上市的奖励50万元。单个企业在主板上市奖励不超过100万元,在中小板和创业板上市的奖励不超过80万元,在新三板、区域性股交所挂牌的奖励不超过3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市金融办)(七)鼓励企业“申高气鼓励工业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相关单位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定期召开市长办公会议调度。经省科技厅认定、科技部备案的高新技术企业,奖励5万元;经科技部认定的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奖励1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八) 支持品牌建设。首次获得国家质量管理奖、省长质量奖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首次获得中国驰名商标的,奖励50万元;首次获得湖南省著名商标、湖南名牌的,奖励5万元。(责任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三'支持企业创新发展(九) 支持企业创新。鼓励企业与高等院校合作开发取得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得到国家、省级认定的,奖励5万元。鼓励先进设备引进。当年引进单台价款达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不含税价)的先进装备,经科技局核定后(①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产业;②设备技术参数、工作性能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③设备为企业自身费用,并对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有显著效果,对企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技术创新有积极带动作用),给予5%的财政补贴,单个企业(集团)补贴金额不超过20万元。(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十)鼓励建设研发中心。鼓励和吸引世界500强企业和行业龙头企业来汨罗设立研发中心。对行业龙头企业来汨罗设立的研发中心,从设立之日起连续2年由市人民政府每年给予50万元补助。(责任单位:市贸促会)(十一)支持创建创新平台。对经市科技局推荐,新获批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对经市科技局推荐,新认定的各类省级创新平台,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企业结合自身条件建立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经市科技局认定后,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十二)鼓励建立产业联盟。对经市科技局推荐,新获批国家级、省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的牵头企业,一次性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奖励;对新批准的市级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