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介绍:前言本标准全文强制 GB15979-1995 《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自 1996 年发布以来, 使生产企业明确了卫生要求和目标, 管理部门也有了监督检测依据, 对推动该行业的健康发展与卫生水平的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与此同时,随着产品种类与材料的发展,该标准有一些地方需要完善。因此提出修订本标准。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 GB1579-1995. 本标准的附录 A 至附录 G 为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提出。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上海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参加起草单位:宝洁(中国)有限公司、强生(中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沈伟、卢敏、杨宏平、周密、潘希和、刘育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卫生标准 GB15979-2002 Hygienic standard for disposable sanitary products 代替 GB15979-1995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产品和生产环境卫生标准、消毒效果生物监测评价标准和相应检验方法, 以及原材料与产品生产、消毒、贮存、运输过程卫生要求和产品标识要求。在本标准中,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是指: 本标准使用与国内从事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生产与销售的部门、单位或个人,也适用于经销进口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的部门、单位或个人。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个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15981-1995 消毒与灭菌效果的评价方法与标准 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一次性使用卫生用品使用一次后即丢弃的、与人体直接或间接接触的、并为达到人体生理卫生或卫生保健(抗菌或抑菌)目的而使用的各种日常生活用品,产品性状可以是固体也可以使液体。例如,一次性使用手套或指套(包括卫生护垫)、尿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 不包括走稳卫生纸等厕所用纸)、避孕套等, 在本标准中统称为“卫生用品”。 4 、产品卫生指标 外观必须整洁,符合该卫生用品固有性状,不得有异常气味与异物。 不得对皮肤与粘膜产生不良刺激与国民反应及其他损害作用。 产品须符合表 1 中微生物学指标。表1 产品种类微生物指标初始污染菌 1)cfu/g 细菌菌落总数 cfu/g 或 cfu/mL 大肠菌群致病性化脓菌 2)真菌菌落总数 cfu/g 或 cfu/mL 手套或指套、纸巾、湿巾、内裤、电话膜抗菌(或抑菌)液体产品卫生湿巾口罩普通级消毒级妇女经期卫生用品普通级消毒级尿布等排泄物卫生用品普通级消毒级避孕套≤10000 ≤10000 ≤10000 ≤200 ≤200 ≤20 ≤200 ≤20 ≤200 ≤20 ≤200 ≤20 ≤20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不得检出≤100 ≤100 不得检出≤100 不得检出≤100 不得检出≤100 不得检出不得检出 1)如初识污染菌超过表内数值,应相应提高杀灭指数使达到本标准规定的细菌与真菌限值。 2)致病性化脓菌指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与溶血性链球菌。 卫生湿巾除必须达到表 1 中的微生物学标准外, 对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杀灭率须≥ 90% , 如需标明对真菌的作用, 还须对白色念珠菌的杀灭率≥ 90% ,其杀菌作用在室温下至少须保持 1 年。 抗菌( 或抑菌) 产品出必须达到表 1 中的同类同级产品微生物学标准外, 对大肠杆菌和金黄色葡萄球菌的抑菌率须≥ 50% (溶出性)或> 26% (非溶出性) ,如需标明对真菌的作用, 还须白色念珠菌的抑菌率≥ 50% (溶出性)或> 26% (非溶出性) ,其抑菌作用在室温下至少须保持 1 年。 任何经环氧乙烷消毒的卫生用品出厂时,环氧乙烷残留量必须≤ 250ug/g 。 5 、生产环境卫生指标 装配与包装车间空气中细菌菌落总数应≤ 2500cfu/m 3. 工作台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 20cfu/cm 2. 工人手表面细菌菌落总数应≤ 300cfu/ 只手,并不得检出致病菌。 6 、消毒效果生物监测评价 环氧乙烷消毒:对枯草杆菌黑色变种芽胞( 9372 )的杀灭指数≥ 10 3. 电离辐射消毒: 对短小杆菌芽胞 E6d ( 27142 ) 的杀灭指数应≥ 10 3. 压力蒸汽消毒:对嗜热脂肪杆菌( 7953 )的杀灭指数应≥ 10 3. 7 、测试方法 产品测试方法 产品外观:目测,应符合本标准 的规定。